在浙江的一座宁静小镇,一场房产交易纠纷引发诸多思考。故事主角是李女士和租客王先生。李女士镇中心的三居室,位置优越、装修精美,多年来一直是王先生一家的温馨居所,双方相处融洽,建立了信任。然而,李女士因家庭经济变化,打算出售房子。王先生既不舍温馨的家,又动了购买念头。李女士主动提出190万元的售卖意向,这个价格合理,但超出了王先生的预算,他理智拒绝。之后,李女士找到愿以170万元购房的买家。王先生得知后震惊又愤怒,觉得李女士故意抬价,欺骗了他,于是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法庭上,双方激烈辩论。李女士称报价合理,170万元成交是市场和买家因素所致;王先生则认定是欺诈。法院深入调查后认为,房产交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李女士有权报价,王先生有权拒绝。且王先生拒绝后未积极争取,购买意愿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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