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
中访网数据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月8日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000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59%)已完成司法拍卖过户登记。此次拍卖由两名自然人竞得。连同此前的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及非交易过户,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股数量由约6.43亿股减少至约5.46亿股,持股比例由33.99%被动下降至28.90%。公告指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股份被司法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变动后,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97.22%。公司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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