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 2025 年 12 月 18 日开展的换届选举工作中,部分程序规定引发当地村民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不少村民针对选举环节中的相关操作提出疑问,期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并作出合理回应。
据了解,12 月 18 日下午,洪家街道后高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议程包含对换届选举提名候选人的筛选工作。部分村民表示,该环节的设置与操作细节,让他们对选举程序的合规性及自身权利保障问题产生了关注。
村民的疑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关于村民代表的职责权限是否涵盖候选人资格筛选。部分村民认为,村民代表由各组推选产生,若由其承担候选人筛选工作,可能难以全面反映全体村民的意愿。且提名候选人已通过街道相关审查,他们认为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村民参与投票,按得票情况推进后续正式选举,更符合选举的公平性原则。
其二,此次会议的部分操作细节引发讨论。有村民反映,投票环节存在部分候选人参与投票、部分提名人员未参与的情况,这一现象让部分村民对该环节的公平性提出了疑问。
其三,党支部人员参与此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投票环节,是否与《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 14 条的相关规定相符,也成为村民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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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当事人提供)
村民提供的《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相关条款显示,第十四条明确村选举委员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得票数的多少确认正式候选人。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认正式候选人的,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初步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确认为正式候选人。确认正式候选人时,不得委托,不得另选他人。此外,办法还对候选人资格审核、名单公布、竞选演说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村民表示,换届选举与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选民与被选举人的合法权利应得到充分保障。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次选举中引发争议的环节进行核查,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推进选举工作,保障全体村民自主参与选举的权利,确保选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后续处理进展有待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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