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晋建管罚字〔2025〕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长治市太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源于该企业在2024年一起高处坠落亡人安全事故中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再次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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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此次处罚的核心事由可追溯至2024年的一起安全事故:长治市潞州区金湛上品壹号项目在检修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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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市潞洲区人民政府官网
事故发生后,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依法调查,最终认定长治市太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对其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JZ安许证字〔2012〕000082)30日的行政处罚,这一决定既是对事故责任的严肃追究,也是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刚性规范。
安全生产是建筑行业的生命线,总承包单位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其责任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此次长治太行建设集团被处罚,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仍存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缺位的问题,诸如现场安全管控不严、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等行业共性短板再次凸显。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此次行政处罚也释放出监管部门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近年来,各级住建部门持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通过事故倒查、联合执法、信用惩戒等多种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唯有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项目建设全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行业也应以此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升级,让安全生产成为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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