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梁佳彤 陈燕青
1月4日,据“许峰律师团队”微信公众号消息,由其代理的*ST汇科(300561)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此前,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追溯到2025年8月22日,*ST汇科告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汇金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ST汇科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12月,*ST汇科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4万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汇金科技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5年1月25日到2025年3月29日之间买入汇金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3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处罚披露的当月,*ST汇控谋划两年多的控制权变更事项亦宣告终止。
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国投。
2025年8月13日,公司收到淄博国投提供的由淄博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收购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不同意淄博国投收购和定增认购公司股份。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淄博国投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函》以及陈喆、马铮、瑞信投资的《告知函》,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终止。
资料显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基于银行现金、票据、印章等实物流转内控风险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相关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ST汇科在2024年转亏0.21亿元后,2025年前三季度有所回暖,公司营业收入为7481万元,同比上升9.1%;归母净利润152万元,自去年同期亏损408万元成功扭亏;扣非归母净利润310万元,自去年同期亏损364万元成功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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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单季度来看,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656万元,同比上升16.4%;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78万元变为亏损214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5万元变为亏损16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
二级市场上,截至1月5日收盘,*ST汇科“20cm”涨停报17.65元/股,总市值约57.91亿元,2025年公司股价全年累计下跌超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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