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万禹
武汉一企业施工完成后,未清理被污染的路面,影响城市环境。1月4日,武汉市黄陂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盘龙中队介绍,依法对该施工单位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路面洁净。
2025年12月15日,黄陂城管盘龙中队接到市民反映称,位于巨龙大道美景天城辅道上有人施工,造成较严重路面污染。城管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赶往现场,只见现场地面上存有大量黄色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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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员对污染现场进行测量
经调查核实,路面污染系某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移动通信及地下顶管工程施工导致。该公司虽已办理《武汉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但未及时清理现场致使地面污染,其行为属于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盘龙城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了检查勘验,并通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调查处理。
面对调查询问,该工程公司称因近期施工任务紧张,现场管理存在疏漏,导致污染路面未能及时清洗。盘龙中队城管执法人员随即向其宣讲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并告知其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及市容环境影响。执法人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处罚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并责令将污染路面清洗干净。
1月2日,当事施工企业缴纳了罚款并完成整改。
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辖区内道路占道挖掘施工项目的日常巡查频次,重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办证施工、现场保洁、围挡设置等文明施工要求,对类似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同时提醒广大施工企业,在办理占道挖掘许可后,需严格履行现场管理责任,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共同维护辖区道路整洁与通行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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