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旦佳节,本是万家团圆、共享喜乐的美好时刻,却有少数人漠视交通法规,顶风违法。近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对3名无证驾驶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让他们在拘留所中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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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14时02分许,交管支队兴宾二大队在兴宾区良江镇良江街附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韦某,其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经调查核实,韦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涉案机动车,并对韦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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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后,该大队在同一整治点再次查获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的驾驶人江某,其同样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经查,江某的违法行为与韦某一致,公安机关依法暂扣车辆,并对江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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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4时15分许,执勤民警在该路段又查获一名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无证驾驶人石某。经核查,石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其机动车,并对石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平安是节日里最温暖的底色,交通法规是守护生命的“护身符”。来宾公安交管部门郑重提醒:节前出行车流、人流密集,交通出行风险叠加,切勿心存“节前违法没人管”的侥幸心理。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葬送节日的阖家欢乐,更会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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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深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聚焦重点违法、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文明出行、安全相伴,共同守护平安祥和的节日交通环境。
守法规知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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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核:龚 莫 责编:李丽妮
编辑:彭子峻 图文:陈建宇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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