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为爱国学生奔走的律师,却把辩护席变成了背叛民族的舞台;一个本该坚守正义底线的法律人,偏偏为双手沾满同胞鲜血的战犯站台。这样的人生转折,不是戏剧编排,而是真实发生在民国时期的荒唐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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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平不是不知道其中的利害。父亲得知消息后,气得浑身发抖,当众要和他断绝关系;妻子也明确表态,只要他接下案子就离婚。可在名利诱惑面前,他最终还是点了头,还特意要求“对外保密”。1948年8月23日的第一次庭审,上海参议会大礼堂挤满了愤怒的民众,法庭外装了扩音喇叭直播。检察官的起诉书避重就轻,只提了1945年的一些琐事,对冈村多年的重罪避而不谈。冈村宁次面对庭长石美瑜的质问,一律以“不知道”“那时我不在”推脱责任,而这背后是典狱长提前告知他“蒋总统无意重判,只是走个形式”。轮到江一平辩护时,他居然说冈村宁次在华北“帮助农民恢复生产、打击奸商”,这番颠倒黑白的话当场引发众怒,法庭内外骂声一片,法官只能仓促宣布休庭。
半年后的1949年1月26日,第二次庭审变得异常隐秘,旁听仅限20多人,连扩音喇叭都取消了。此时法官们已收到蒋介石的绝密电报,内容是“据京沪杭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首席法官石美瑜因不满判决拒绝签字,其他法官被迫签署,庭审没有激烈辩论,直接宣判冈村宁次“无罪释放”。即便时任代总统的李宗仁随后下达了逮捕令,汤恩伯还是连夜秘密安排冈村宁次登上美国轮船“维克斯”号返回日本,让这个血债累累的战犯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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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一出,举国哗然,中共中央于次日通过新华社发表声明,谴责国民党“出卖民族利益”,要求重新逮捕冈村宁次。江一平成了人人喊打的“卖国贼”,复旦大学、东吴大学立刻解除了他的所有职务,上海律师协会注销了他的会员资格,立法委员的职务也被罢免。家里的变故来得更猛烈,父亲气得中风,临终前都不肯认他这个儿子;妻子坚决离婚,带着孩子决绝离去;亲朋好友纷纷与之断绝来往,曾经门庭若市的江家,一夜之间门可罗雀。他去找蒋介石兑现承诺,却连人影都见不到,所谓的“巨额报酬”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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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10月15日,73岁的江一平在台北的出租屋里去世,房东发现时他已经离世多日,后送医确认死亡。他在上海的家族墓地,碑上连名字都不敢刻,只写着“故友之墓”四个字。而他拼死救下的冈村宁次,1966年9月2日在东京病逝,晚年被日本民众排斥,经历两次丧子之痛,同样众叛亲离,至死都未承认自己的战争罪行。
有人说江一平是身不由己,被蒋介石胁迫;也有人说他是利欲熏心,活该有此下场。可无论真相如何,他为战犯辩护的事实无法改变,给同胞带来的伤害难以弥补。民族大义面前,一步踏错,便是万劫不复。如果当初他拒绝了蒋介石的要求,人生会不会是另一种结局?这样的选择,换做是你,会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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