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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月1日发布消息称
武汉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延续实施至
2026年6月30日
武汉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哪些?
阶段性扩大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至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同时取消异地贷款借款人须武汉户籍的限制条件。
阶段性上浮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20%,但上浮后的贷款金额不得超出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该项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阶段性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提取后还可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可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以免影响公积金贷款资格和额度。
上述三项阶段性政策
均延续实施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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