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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岁末,啤酒行业传来重磅和解消息。
2025年12月31日,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啤酒)发布公告称,临时股东会通过了与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签订《调解协议》的议案。同时,重庆嘉威也发布公告称,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与重庆啤酒包销纠纷案二审达成和解,并公告了《调解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调解协议》核心条款,此次和解以“一次性补偿+过渡期规范合作+到期终止”为核心框架,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板块:
其一,重庆啤酒或其子公司需在协议生效后10日内,向重庆嘉威一次性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量价差结算款1亿元(不含税)。
其二,2026年至2028年设置三年过渡合作期,替代原有争议较大的包销机制。协议明确,过渡期内双方不再执行原包销协议约定的有关量、价、包销范围、新增产能优先权等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按照约定的固定量及对应固定平均采购价的方式执行。
其三,2028年12月31日包销到期后,双方不再合作。为确保平稳交接,双方需在终止前6个月内协商处理瓶箱回收、押金退还等后续事宜。
据悉,和解并未终结重庆啤酒及嘉士伯与重庆嘉威的股权关联——协议明确约定,重庆嘉威需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2024-2025年度未支付股利分配,并就2026-2028年度分红事宜作出具体安排,这意味着嘉士伯仍将以小股东身份参与重庆嘉威的经营分红。
据悉,双方前身合作最早可追溯至1992年,彼时便已建立深度业务联结。1999年重庆嘉威正式成立,重庆啤酒以注入“山城”啤酒核心商标使用权为核心对价,获得了重庆嘉威33%股份。基于这一股权合作,双方随即签订为期20年的啤酒产品包销协议,约定重庆嘉威专注生产“山城”牌啤酒,所产产品全部由重庆啤酒独家包销。
合作期间,双方因2007年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2009年签署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2016年的《补充协议》《产品包销备忘录》、2019年的《备忘录》及为履行协议和备忘录而形成的会议纪要、会谈备忘等文件的履行,多次产生争议,并互诉至法院。双方在合作起源、合作关系定性、“山城”品牌使用期限、是否存在打压“山城”啤酒品牌等方面也各执己见;此前媒体以“山城啤酒恩仇录”“山城啤酒内斗”等为题报道,话题多次登上热搜。
据官方媒体此前报道:2013年嘉士伯完成对重庆啤酒的绝对控股后,双方签订包销协议,重庆嘉威作为本土合作方承担相关生产职能,然而,曾经年销量近100万吨、占据重庆市场95%份额的“山城啤酒”,被嘉士伯定位为“经济型产品”后营销资源锐减,2023年销量已不足10万吨,也成为重要导火索升级为法律诉讼。
观察人士分析,此次双方秉持“互谅互让、务实解决”原则推进争端解决,均做出合理妥协,最终实现“双赢”;协议条款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为纠纷的最终解决划定清晰边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双方从诉讼到和解,充分彰显了法律在化解商业纠纷中的核心作用,也印证了市场化主体应回归法治轨道解决争议的重要性。此次纠纷的妥善解决,为行业内类似商业争议的处理提供了积极参考,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行业营商环境,推动行业内企业以合规经营、协商合作的姿态共谋发展。
《商界》记者 朱作明 赵春雨
编辑:孙锋
校对: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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