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污染治理如今几乎覆盖了所有生产领域,“烟气超低排放”“污水近零排放”“无废城市”治理目标的相继提出,使“深度”治污已成广泛共识,“超”“近”“无”程度似乎越来越高。需要警惕的是,深度治理本身作为一项生产活动,如果把握不好度,也有可能产生大量次生污染物,导致经济上的不可持续。
例如在推动燃煤机组深度脱硝过程中,过量喷入尿素会导致氨逃逸超标,增设SCR工艺中所采用的催化剂,退役后会成为危险废弃物,将大幅推高企业危废处置成本。又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深度脱酸过量投入脱酸剂,会导致飞灰量增加;若采用湿法工艺,会产生大量富集重金属的脱硫石膏和氯离子严重超标的脱硫废水,其后续处理仍将给行业带来巨大困扰。以上例子都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导致另一些甚至更为棘手问题的产生,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做法。
治污产污是难免的,但一定是建立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基础上,否则就得不偿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已经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具体到污染治理工作,也已经跃升到系统治理,既不仅要统筹协同治理气、液、固态的污染物,还要探索低成本可持续的深度治理方案。
比如旋流混合式烟气治理技术可以做到尘、硫、硝一体脱除,其将燃煤锅炉渣槽中已有的氧化钙和氧化镁(碱性物质)分别用作脱硫剂、脱硝剂,“以废治废”的方式不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近期垃圾焚烧行业转移式烟气治理技术的效果也得到了验证,其利用吸收吸附技术将烟气中的污染物转移至吸收液中,将旧工艺中需要超短时间内高成本化学方法的烟气污染物脱除,转变为对无机污水的从容处理,不仅拉升了烟气超低排放的标准,还大幅降低了烟气深度治理的成本。
实践证明,深度治污,真正的“深度”不在于技术方案的简单堆叠与标准数值的无限加码,而在于对治理链条的整体洞察与物质转化的全局优化,在统筹气、液、固协同治理的系统视角下,追求成本可控、效果可靠、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找到打破“治污产污”困局的创新之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