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居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前期资金压力,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公积金支付首付政策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从新建商品房延伸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将为更多家庭提供支持。
根据《通知》,政策适用于在桂林市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桂林市缴存人及其配偶。为确保业务规范、资金安全,政策明确了以下办理条件与流程:
准入门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单位需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规范承诺。购房合同中须明确约定使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条款及金额,该金额依据购房人提供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证明确定。
办理流程——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购房合同签订后,所有提取申请人须共同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付首付预审”,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锁定相应账户资金并出具确认书;第二步,待所购房屋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申请人凭权属证书、发票等材料返回窗口办理最终提取划款。
额度限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支付条款中约定的公积金付首付金额,且账户需保留至少100元余额。同时,该笔提取金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值得注意的是,已通过公积金付首付方式支付的购房金额不可重复提取。
同时,为了加强风险管理,《通知》明确了以下保障措施:若在产权转移前交易终止,购房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撤销提取;若购房资格被取消、住房被收回,运营单位有责任将已支付的公积金首付款足额原路退回至公积金中心账户;对以虚假手段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公积金中心将报送失信信息并依法处理,确保资金安全与公平使用。
这项政策是桂林市加大住房保障支持力度、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的重要举措。该政策不仅降低了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的购房门槛,提高了公积金使用效率,也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与资金循环提供了支持,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有购买保障性住房意向的职工,可前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或致电客服热线进行详细咨询。
来源 | 桂林日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梁琼)
实习编辑 | 文菱麟
桂林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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