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共河南省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召开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楚国剑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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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洛阳市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实施方案》,通报了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传达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指导意见》,并对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建设提出要求。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就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工作进行发言。
会议指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增强乡镇行政执行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基层综合执法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协调城市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会议强调,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全市上下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但在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机制运行、案件查办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影响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在下步工作中举一反三、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抓紧整改,全力打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攻坚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市文件要求,以本次推进会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多措并举,坚持注重实效,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开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阳、法治洛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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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王改红,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慧,以及市委编办、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副县区长、编办主任、司法局长,县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王瑾璐)
【编辑 滢滢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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