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从“马鞍山武校投毒案”被害人家属处获悉,本案两名罪犯付某某、朱某某已于近日被执行死刑。
据了解,2023年5月,公安机关先后将潜逃的二人抓获。2024年1月8日,付某某、朱某某二人均因犯投毒罪被判处死刑。
据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2024年1月8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付某某、朱某某投毒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以投毒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毒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付某某、朱某某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左右,被告人朱某某和彭某某在和县卜集经营武馆过程中发生矛盾。1995年10月,彭某某另行经营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并将卜集该武馆的会计、教练及大部分学生带到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朱某某因此对彭某某怀恨在心。1996年8月,被告人付某某到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任教练,因琐事逐渐对彭某某产生不满。后付某某、朱某某商定以投毒的方式报复彭某某,把其武校搞垮。1997年6月29日晚,付某某窜至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厨房内,将两包老鼠药投放在厨房桌上塑料盆内的咸豇豆上,搅拌后逃离。6月30日7时许,该武校一百余名师生吃过早饭后发生呕吐、抽搐等症状,其中杨某某等七名学生中毒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某、朱某某为泄私愤,在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食堂的食物上投放老鼠药,造成一百余人中毒,七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投毒罪。付某某、朱某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付某某、朱某某的犯罪行为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应依法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新京报、南国今报
编辑:黄露莎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