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辆被停车收费公司工作人员用挪车工具私自挪至收费车位,遵义市湄潭县的况女士选择“硬刚”,并提出几点质疑:
公共道路停车位收费公司收费的合法性?停车收费公司有权在路面安装感应车锁器吗?有权在占道车位前后方安装低矮栏杆吗?有权私自挪动市民车辆吗……
车辆被停车收费公司私自挪至收费车位
在贵州遵义湄潭县部分区域,市政道路两旁的占道停车位安装了智慧感应地锁。“它类似车位地锁,是一块金属板。没车时平躺在地面车位上,车辆停入后,金属板会斜起来卡住车辆底盘。”况女士介绍,“需扫码缴费,金属板才会降下,车辆才能驶出;若强行开走,可能刮伤底盘、损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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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女士的车被私自挪到了收费车位
这种金属板长约40厘米、宽约10厘米,不少人不认可该收费模式,并用行动抗议。“大家会隔开停车,前后两个车位地锁中间的空间刚好能停一辆车。”况女士说,“大家都把车停在两个车位锁中间,车位锁就失效了。而且整条路都这样停,最终还是一个车位停一辆车,不存在一车占两位的情况。”
11月17日晚,况女士将车停在当地泽西路上。“这边其他车都停在前后两个地锁之间,我也跟着停好了。”况女士表示,“车主是我父亲,18日上午10时24分,他打电话让我挪车,说停车收费公司嫌我停车不规范,让我把车挪到车位白线框内,不能超出车位,也不能卡在两个地锁中间。我当时因上厕所耽误了一会儿,之后赶紧下楼挪车。”
况女士称,她大概20分钟后到达车位,发现自己的车已被挪到前方车位,地锁已抬起并开始计费。“附近门店的朋友拍到对方私自挪车的视频。”况女士说,视频里几个陌生人用“挪车工具”将车辆四个车轮架起后推行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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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拍到的挪车视频截图
车主维权:私自挪车致电池底部划伤
“我检查了车身,发现前轮叶子板附近有两处凹陷。”况女士说,“我的车是新能源车,而且是新车。大概半个月后去4S店做首保时,发现电池底部有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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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女士称前轮叶子板附近有两处凹陷
况女士表示,她很爱惜这辆新车,平时只在市区代步,从未有过磕碰。电池底部的伤痕,只可能是11月18日停车收费公司用“挪车工具”强行架起车辆四个车轮挪动时造成的。
更让况女士担心的是,她咨询保险公司后得知,强行拖车可能对车辆电池及电机造成不可逆伤害,如果因此造成电池电机损坏会导致车辆失去三电终身质保。“我找停车收费公司要求修车,可对方却说我有停车欠费,要先缴清欠费才肯修车。”况女士气愤地向记者说道。
近日,况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提供了车辆电池底部的影像资料,资料显示电池底部确实有明显划痕。“电池、电机是否受损还需进一步鉴定。”况女士说,“单是鉴定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事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计量器具
因问题迟迟未解决,况女士向当地12345市民热线投诉。她还向记者提供了与停车收费公司——湄潭畅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通话录音。
“挪车一事属实,我们调查后确认存在挪车行为。”该负责人称,“市政道路上划定的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其经营权由我们负责运营。收费标准已进行公示,相关路段也设有收费公示牌,不存在乱收费或收费不合法的情况。”
况女士表示,她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至今问题仍未解决。
况女士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该公司存在强制交易行为,且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该局书面答复称,经查,你反映的车辆于2025年11月18日被挪动的情况属实,但被收取停车费的情况不属实,调查中未发现该车辆当日有缴费或欠费记录;关于“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计量器具”,经现场核查,你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我局已对该事项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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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女士的举报已获立案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湄潭畅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这位负责人,对方表示个人不接受媒体采访。
涉事公司注册仅三天,启动停车泊位升级改造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天眼查App查询到,湄潭畅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
9月2日,“湄潭县智慧停车”公众号发布《关于升级改造湄潭县城市智慧停车场项目路边泊位的公告》,其中提到:施工范围为公司权属范围内的湄潭县城市智慧停车场项目路边泊位;施工时间为期2个月;施工方式为施工人员在每个停车泊位中央钻孔,安装地阻并调试设备。公告落款为湄潭三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为9月1日。
随后,该公众号于10月31日发布《关于正式启动“智能泊位管理器”的公告》,明确运营公司为湄潭畅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公告中提到:“请严格按照停车位标示方向顺向停放,做到一车一位,严禁压线、跨位停放。未按规定停放或存在故意遮挡、破坏车位设备等行为的,我公司将上报管理部门,依法采取锁车、拖移等措施,并保留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该公众号显示,其运营主体为湄潭三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记者查询,该公司系湄潭县属国有独资企业,由湄潭县财政局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湄潭县人民政府,核心业务是当地智慧停车等市政公共设施运营。
记者随后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知,2020年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湄潭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招标”,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5年,湄潭三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中标。
但通过多个渠道查询,记者均未找到湄潭畅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湄潭三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当地停车位收费权的相关信息。
12月3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致电湄潭三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办公电话,对方称是该公司的上级单位。当记者询问湄潭畅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如何从湄潭三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当地停车位收费权、为何公开招标投标信息中查询不到相关内容时,对方表示这是县里的招商引资项目,详细情况需咨询县委宣传部。记者指出宣传部不负责此类具体业务,对方则以“县里有规定”为由拒绝进一步回复,仅表示“若个人咨询,可走政务公开流程”。
综合行政执法局:截至发稿未回应
据况女士介绍,为堵住群众将车停在前后两个地锁之间的收费漏洞,在她的事情发生后,“收费公司在每个停车位前方地面安装了约10厘米高的栏杆。”她说,“这种栏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夜间可能对行人或非机动车造成伤害,底盘较低的车辆停车时稍不注意,也会撞坏前保险杠。”她认为,停车收费公司在道路路面安装物理栏杆及车位锁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已向当地多个职能部门递交实名举报材料。
12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联系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表明身份后,咨询当地城市道路上安装车位锁及栏杆是否需要审批流程和验收流程。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稍后会由市政办同事回电。当日,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电称,市政办同事正在开会,暂时无法回电。
12月30日,记者再次联系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会向业务科室市政办转达,由他们回电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相关业务科室的回应。
律师:收费公司无权私自挪动市民车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及《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泊位、设置车位板类设施,必须经过交管、城管(市政)等部门许可,且不得影响交通通行与公共安全。据此,停车收费公司可以安装车位板,但必须办理法定审批手续,未经许可安装属于违法行为。例如,需取得政府部门(如城管、交管)的停车泊位设置许可与设施安装审批,不得擅自增设、改动道路附属设施;车位板安装不得破坏道路结构、影响通行与消防,还需通过安全与技术评估。
赵良善强调,若未经审批安装相关设施,属于擅自设置道路附属设施,涉事公司将面临被责令拆除、罚款的处罚;若因设施问题导致车辆或人员受损,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赵良善指出,停车收费公司无权擅自挪动市民车辆,因为挪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法定行政主体有权实施,企业不具备执法权。此外,依据《民法典》第240条规定,车辆属于车主的合法动产,公司擅自挪车的行为侵犯了车主的物权(占有权、使用权),若造成车辆损坏,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赵良善建议,若停车收费公司发现车辆跨位停放,可报警请求交警处理;或依据停车服务协议催告车主缴费,若车主拒不缴费,可通过起诉追偿,但不得自行采取强制挪车措施。
赵良善还介绍,跨位停车违反交通法规,若在城市道路公共泊位区域跨位停放,妨碍交通通行或违反临时停车规定,交警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93条,对车主予以警告、罚款、拖移车辆等处理。从这一角度来说,车主应规范将车辆停入单个车位,并按时缴费;若对收费标准或设施设置有异议,可通过投诉、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以跨位停车的方式对抗,否则需自行承担后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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