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杨勇律师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同时担任《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等多项职务。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4412,服务地区为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2506。
执业至今,杨勇律师及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纠纷维权以及民刑交叉案件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百余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30%,在重大商事纠纷领域,他常年代理标的额千万元以上甚至亿元以上案件。在企业投资纠纷维权领域,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华东、西南、西北等地区。
杨勇律师坚持“专业为王”的理念,把办好客户委托的每一起案件,为客户防控风险、创造价值作为律所每一位同事的根本执业追求。律所形成“业务督导委员会+部门专业化”的内部业务构架,以保障最大概率上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二、主办案例
2016年7月6日,上诉人(原审原告)杨XX位于自家承包地上的房屋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沧州市XX区XX政府强制拆除。此前杨XX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判决确认XX镇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因强拆后XX镇政府未对杨XX的赔偿申请作出答复,杨XX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强拆造成的房屋、土地、养殖用品及经营损失等。涉案房屋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且所在土地在征收范围内。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杨勇、赵XX律师作为上诉人杨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二审审理。在一审中,律师协助杨XX主张了包括养殖场建筑、养殖用品、鹅、鹅蛋收益以及土地补偿在内的多项赔偿请求。一审法院虽确认强拆违法,但仅支持了部分养殖用品损失共计98395元,驳回了关于房屋、土地及鹅蛋收益等其他请求,认为后者属于征收补偿范围或间接损失。
针对一审情况,律师在上诉中提出多项主张。针对“赔偿与补偿割裂”问题,指出法院应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参照最高法判例,在赔偿案件中直接结合征收补偿方案解决补偿问题,避免当事人诉累和司法资源浪费。针对“全面赔偿”原则,主张因行政机关长达五年的不作为导致房价上涨,赔偿标准不应低于征收时的补偿标准,且应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市场价(1200元/平米)计算房屋损失,并要求按河北省规定给予土地补偿。针对举证责任,强调因被告违法强拆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终,河北省沧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原判,认为一审法院直接判决具体赔偿数额不妥,赔偿事项和数额仍需行政机关进一步审查核实。责令沧州市XX区XX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对杨XX依法予以行政赔偿。法院还释明XX镇政府并非征收主体,征收补偿问题无法在本案赔偿程序中直接解决,但镇政府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协调化解争议,如协调不成应及时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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