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2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信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因增加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被罚款6万元。同时,苏茂(时任中原银行信阳分行东方支行行长)因增加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信金罚决字〔2025〕18号
增加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罚款6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2
苏茂(时任中原银行信阳分行东方支行行长)
信金罚决字〔2025〕19号
增加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信金罚决字〔2025〕20号
贷款三查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调查不尽职,滚动办理商票保贴业务
罚款55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4
游超(时任中信银行信阳分行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21号
票据业务贸易背景调查不尽职,滚动办理商票保贴业务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5
陈南希(时任中信银行信阳分行营业部公司客户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22号
贷款三查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6
王子豪(中信银行信阳羊山绿色支行公司客户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23号
票据业务贸易背景调查不尽职,滚动办理商票保贴业务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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