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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从来都不是矛盾的“瞬间爆发”,而是从“小事发酵”到“大事激化”的渐进过程。那些最终演变为刑事案件的家庭纠纷、邻里口角、经济困顿、不良嗜好等诱因,如婆媳长期争吵、邻里边界纠纷、赌博欠债纠葛、生活困窘引发的争执等,看似琐碎微小,实则如同一面镜子,清晰折射出当前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中存在的诸多痛点与短板。
矛盾排查的**“表面化”与“碎片化”**,是“民转刑”风险萌芽的重要诱因。当前不少基层地区的矛盾排查工作,仍停留在“走过场”“填表格”的层面,网格员、楼栋长等一线力量未能真正沉下身子、走进家门,对辖区内家庭的真实动态掌握浮于表面。对于张家的经济困窘、李家的婆媳失和、董家的赌博陋习等苗头性问题,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记录在册后便束之高阁。同时,各部门、各主体的排查工作各自为战,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妇联等单位掌握的矛盾线索互不共享,形成“信息孤岛”。本该是一张严密的“排查网”,最终变成了零散的“信息点”,导致诸多潜在风险在排查环节就已“漏网”。
矛盾化解的**“滞后性”与“单一化”**,是矛盾升级为刑事案件的关键推手。基层矛盾的化解,讲究“抓早抓小、源头处置”,但现实中,不少地方的矛盾化解工作总是“慢半拍”。往往要等到矛盾激化、冲突显现,才被动介入处置。更关键的是,化解手段过于单一,面对因经济困难引发的矛盾,未能及时联动民政、人社部门落实帮扶政策;面对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家庭争执,缺乏专业心理疏导力量介入;面对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积怨,仅靠简单说教难以从根本上破冰。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化解方式,不仅无法根除矛盾,反而可能让小摩擦演变为大冲突,最终越过法律红线,酿成“民转刑”悲剧。
责任落实的**“悬空化”与“模糊化”**,是基层矛盾治理效能低下的核心症结。“民转刑”案件的根源,说到底是责任的缺位。部分基层工作人员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矛盾排查化解视为“额外任务”,而非本职工作。同时,责任划分不够清晰,面对跨领域、跨部门的矛盾,常常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推诿扯皮现象。网格员采集的风险线索无人跟进,职能部门的帮扶资源无人对接,公益力量的调解意愿无人引导,最终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民转刑”案件的惨痛教训警示我们,基层矛盾排查化解绝非“小事”,而是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唯有正视排查不深、化解不力、责任不实的痛点短板,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发力”,才能真正筑牢防范“民转刑”案件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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