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陆烁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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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丨陆烁宜
编辑丨郑琳
过会3天便提交注册,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裕集团”)向A股发起最后的冲刺。
上交所官网显示,长裕集团于12月22日提交注册,拟于主板上市。
不过,长裕集团的信披质量仍值得关注,梳理来看,一方面,该公司招股书中的关键数据罕见大改,同时其监事会主席的履历也有所调整。
另一方面,作为长裕集团信披的核心人员,董秘李亚群报告期内曾因醉驾被判刑,是否涉嫌“关键少数”口碑声誉问题待考。此外,长裕集团收入占比约七成的锆类业务由实控人整合旗下资产而来,背后或与历史合规瑕疵有关。
12月17日、18日、25日,就公司信披质量、董秘履职能力等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长裕集团发送邮件并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招股书关键数据罕见大改,净利润三年累计调增超2000万元
招股书是IPO企业信披质量的关键体现,而长裕集团在IPO的过程中却对招股书的数据进行大幅改写,其信披准确性值得重新审视。
2025年5月21日,长裕集团IPO申请获受理并披露了首版招股书(申报稿),而9月30日,该公司更新了招股书(申报稿)。
时代商业研究院对比两版招股书发现,长裕集团不仅新增披露了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还对2022—2024年的历史财务数据进行修改,包括营收、净利润、资产总额等关键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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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裕集团两版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测算,更新招股书前后,其营收、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的三年累计差额分别为214.59万元、2059.68万元、2072.09万元;资产总额、归母所有者权益和经营现金流净额的三年累计差额分别为-382.39万元、-446.98万元、-14.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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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数据调整这一情况也引起上市委的关注。上会结果公告显示,上市委要求长裕集团结合报告期会计差错调整相关事项,说明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收入确认、发货及存货管理、研发费用、资金收付管理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除了财务数据,更新招股书后,其监事会主席“穿越时空”的履历也得到修正。
在首版招股书中,长裕集团披露的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王延军履历显示,2001年11月至2017年12月,其历任淄博广成化工有限公司班长、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而天眼查APP显示,淄博广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晚于王延军入职的时间。
在9月30日更新的招股书中,长裕集团将王延军的上述履历改为“2001年1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淄博广成化工有限公司筹办组成员、班长、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对比来看,首版招股书对王延军的履历信披或有遗漏。
长裕集团招股书数据大改、监事会主席履历信披修正背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600369.SH)或难辞其咎。
时代商业研究院注意到,近些年来西南证券的IPO保荐业务已陷入撤否率高、市场份额低、独立承销能力弱的困境中。
截至2025年12月23日,Wind数据显示,自2023年以来,西南证券共计保荐6单IPO项目,其中已有4单撤回,撤否率高达66.67%。另外,自2023年迄今上市的522家上市公司中,西南证券未作为任何一家公司的保荐机构,作为主承销商的也仅有1家,且与国泰海通联合承销。
董秘曾因醉驾被判刑,是否涉嫌“关键少数”口碑声誉?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长裕集团信披的核心人员,董秘李亚群还曾因醉驾被判刑。
招股书显示,李亚群于2020年7月—2022年9月任长裕有限(长裕集团前身)的财务副总监,2022年9月迄今,任长裕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3日作出的“(2023)鲁0303刑初244号”《刑事判决书》,李亚群因犯危险驾驶罪(醉酒驾车),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长裕集团表示,该事件不会影响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条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也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不过,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2024年修订)》将“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关于口碑声誉的重大负面情形”列入上市负面清单。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3月1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关键少数”口碑声誉内容包括“辅导对象及关键少数曾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而危险驾驶罪被列入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表明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那么,李亚群是否涉嫌存在“关键少数”口碑声誉的重大负面情形?这一问题有待进一步解答。
业务规模依赖收购实控人旗下企业,“换壳”或为规避历史合规瑕疵
此外,长裕集团实控人整合旗下资产“换壳”背后,或与历史合规问题有关。
招股书显示,长裕有限(长裕集团的前身)成立于2019年,2022年其营收便达到16.69亿元。而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的“秘诀”,就在于其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
招股书显示,2022—2025年上半年,长裕集团锆类产品收入占比约七成,特种尼龙产品收入占比不断提升至两成,即两大产品共计构成长裕集团约90%的收入。而这两类产品的经营主体分别为长裕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广通新材料”)、山东广垠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广垠新材料”),取得方式均为“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眼查APP显示,广通新材料成立于2020年10月,原为淄博广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淄博广通”)的子公司,2021年5月,其股东变更为长裕有限。而招股书显示,淄博广通为长裕集团实控人刘其永控制的企业,已于2022年7月注销。
从广通新材料成立不到两年营收就超10亿元来看,淄博广通在注销前,或已将业务“装入”广通新材料。不过,长裕集团并未在招股书中对此进行披露。
对公司历史沿革的信披“遮遮掩掩”背后,淄博广通曾有大量“历史包袱”。天眼查APP显示,淄博广通曾有39条裁判文书、4条被执行人纪录、3条动产抵押纪录、8条土地抵押纪录,环保处罚3次。
尽管淄博广通已注销,不过除了实控人刘其永父子,长裕集团董监高团队中,仍有董事姜益军、董事付中文、监事会主席王延军、副总经理林长军等多人曾任职于淄博广通,疑似“新瓶装旧酒”。
读懂IPO|长裕集团关联销售激增推动业绩增势,神秘客户贡献4张大单后“消失”
(全文25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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