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一小学老师上课时接打电话,被学校巡查发现后,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罚款100元并要提交书面说明。学校回应:“课比天大,要敬畏课堂。”此事引发热议——有人支持严格管理,也有人觉得处罚过重。各地的类似规定处罚不一,从通报批评到扣款500元不等。那么,学校有权这样处罚老师吗?这100元罚得合理吗?
一、事件回顾:一个电话,100元罚款
12月23日,有网友发视频爆料:咸阳高新第一学校一名女老师,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被学校巡查时发现。
学校随后发了处理通报:该行为被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对老师处以罚款100元,并要求她就此事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虽然视频后来被删除,但消息已经传开。记者联系学校,工作人员承认确有此事,并强调:“学校有相关规定。”而该校另一位老师说得更直接:“我们不允许老师把手机带进教室……课比天大,要敬畏课堂。”
事情传到网上后,网友瞬间分成两派:
支持派:“课堂时间很宝贵,老师接电话确实不该!”
质疑派:“老师万一有急事呢?罚100元是不是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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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地规定不一:从批评到扣钱,尺度差很大
其实,老师上课接打电话被处理,这事儿在不少地方都有规定,但处罚的“尺子”长短不一:
· 山东聊城某小学:把这归为“重大事故”,一旦核实,全校通报+扣500元+年终考核不合格。
· 广西贵港某教育局:定性为“较大教学事故”,要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资格,严重的还给警告处分。
· 安徽宣城某初中:算“一般教学事故”,主要是扣分和通报。
看得出,同样是“上课接电话”,有的地方觉得是“一般问题”,有的直接上升为“重大事故”。罚100元,在这个谱系里算中等偏轻——但关键是,学校有没有权力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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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分析:学校能罚老师100元吗?
这里涉及几个法律和规定层面问题:
1. 学校有管理权,但罚款要谨慎
学校为保障教学秩序,可以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老师上课接打电话,如果学校明文禁止,老师确实违规。但“罚款”属于经济处罚,一般需要有明确的制度依据,且最好经过教职工讨论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单纯由学校自行规定罚款,容易引发争议。
2. “教学事故”认定需合理
将“上课接电话”定为“教学事故”是否合理?如果只是偶尔接个紧急电话,并未严重影响教学,是否值得上纲上线?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一刀切地认定为“事故”,有时可能过于机械。
3. 教师也有合法权益
老师在工作期间,也可能遇到突发急事(例如家人紧急联系)。完全禁止上课接听任何电话,虽出于教学考虑,但也应保留一定的紧急情况通道,比如设置静音、课后回复,或在极端情况下允许简短接听并说明情况。
简单说:
学校有权管理课堂纪律,但处罚方式应合理、有依据。100元罚款若已有明文规定且老师知晓,从管理角度或许成立;若缺乏明确依据或未考虑实际情况,则容易让人觉得“以罚代管”,简单粗暴。
结语:罚100元事小,敬畏课堂事大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讨论,是因为它触碰了两个敏感点:
一是教学纪律到底该管多严?
二是管理方式是否合理、有人情味?
“课比天大”没错,课堂需要敬畏也没错。但敬畏来自于内心的认同,而不仅仅是罚款的威慑。如果老师因为一个可能事出有因的电话就被贴上“教学事故”的标签,是否反而容易引发抵触情绪?
值得思考的是:
· 如果老师确实有急事,学校有没有应急预案?
· 管理是否可以先提醒、再警告,最后才处罚?
· 各地尺度不一,是否应该有个更统一的指导原则?
你怎么看?
支持学校严格管理?还是觉得罚100元有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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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公开报道及多地学校相关规定梳理,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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