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目前,全市已依法处罚106家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信息的酒店、民宿及网约房......
今年以来,桂林警方持续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采取“线上监管+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力规范住宿登记秩序,切实保障旅客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已依法处罚106家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信息的酒店、民宿及网约房。
住宿登记,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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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住宿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须对住宿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登记。桂林警方坚持不定期开展旅馆行业专项检查,督促各经营者认真核验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做到“登记不省事、核验不偷懒”,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全力守护市民旅客安全,让市民游客安心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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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9月29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秀峰区解放东路某酒店实际入住2名旅客仅登记1名旅客信息,该酒店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该酒店处以罚款;
10月25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龙胜县龙脊镇某民宿2名旅客住宿仅登记1名旅客情况,该酒店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该民宿处以罚款。
警方提醒
住宿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须对住宿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四实”,实名:住宿人、登记人、证件持有人必须为同一人。实数:登记的人数必须与实际入住的人数完全相符。实情:如实登记入住人员的身份信息。实时:在办理入住登记后,信息应立即上传至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系统。
同时,旅客需如实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属违法行为,将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未成年人入住,须严格执行“五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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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警方对旅馆业涉未成年人不登记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巡查,对旅馆业发生涉未成年人案件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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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11月11日,民警通过工作发现,叠彩区恒大广场某公寓式酒店对两名未成年人入住未进行登记,并发生未成年人在房间内遭受殴打的情况。该酒店违反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业的“五必须”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酒店值班服务员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对酒店处以停业整顿及罚款的处罚。
8月1日,灵川辖区派出所接刑侦大队推送线索,发现在灵川县八里四路某酒店发生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案件,经核查该酒店违反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业的“五必须”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对酒店处以停业整顿及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
旅馆业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需做到“五必须”,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的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以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住宿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将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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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桂林警方将启动旅馆业常态化巡查机制,联合文旅、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持续拧紧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阀”,营造良好的旅馆业秩序,为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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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桂林警讯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法律顾问电话:159 7751 5070 顾律师
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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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律师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任桂林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需可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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