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 韩密密 张铁路
今年以来,河间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案件质量这条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通过完善并构建多种机制,推动案件质量持续向好,取得较好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办理的各类案件保持了零错案记录,得到上级检察院的肯定和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评查制度。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年初制定评查计划,进一步明确评查的范围、标准、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为评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该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使干警深刻认识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规范办案的意识和自觉性。
强化评查队伍建设,提升评查能力。该院从各业务部门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并定期组织评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办案规范以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内容,不断提升评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评查能力。同时,建立评查人员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查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评查人才库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评查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积极创新评查方式,提高评查质效。在评查方式上,该院坚持网上评查与网下评查相结合、常规抽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专项评查与综合评查相结合。对重点案件、敏感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针对某一时期、某一类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查,定期对各类案件进行综合评查,全面掌握案件质量情况。此外,他们还积极探索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参与案件质量评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对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增强评查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注重评查结果运用,形成工作闭环。该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制度,定期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评查优秀的案件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案件点名批评,并责令承办人限期整改。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挂钩,对评定为优质案件的承办人在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对评定为不合格案件的承办人进行诫勉谈话、扣减绩效分数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司法责任。同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研讨,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评查-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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