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食子,父罪何遁
文|巴桂树
血亲之恶,往往披着人伦的薄纱,揭开时却见白骨森森。福建莆田十二岁女童琪琪被虐致死一案,生父刘江至今拒不认罪,与其说是一场法律拉锯,不如说是人性深渊的赤裸展览。
12月23日,该案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对原审被告人刘江所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前11月11日,福建高院对该案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了对琪琪继母许金花的死刑判决。
刘江在庭审中为继母求情而未曾为女儿落一滴泪,恰如鲁迅所言“弱者抽刀向更弱者”——他将父亲的铠甲卸为暴行的帮凶。网购千片泻药、默许捆绑虐打,非无知可辩,实为懦弱与残忍的共生体:对强横者的屈从,对幼小者的碾压,人性天平在此刻彻底倾覆。
历史的暗角从不缺这般悲剧,从《礼记》“父慈子孝”的悖反,到现代心理学中“权威依附”的畸变,皆印证:罪恶常萌芽于灵魂的荒芜,却以“无奈”为肥料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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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令人战栗者,非止暴行本身,而是监护之盾反成屠刀。当父亲成为虐待的共谋,社会监管的裂缝便如蛆虫滋生:社区沉默、亲属失声、制度滞后,直至幼小生命燃尽方惊醒司法铁腕。恰如韩非子云:“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然法律可惩已然之罪,难填未然之壑。若监护权无人监督、亲情罪错常被“家务事”遮蔽,则琪琪之泪不过冰山一角。
此案当唤醒三重建设:其一,监护监督须如剑悬顶,借鉴他国“强制报告制度”,令教师、医者、邻人成儿童命运的哨兵;其二,伦理教育需重铸根基,让“生而不护即是罪”刻进文化基因;其三,司法不可止于严惩,更应织密预防之网——譬如对虐童者终身禁任监护职,以制度铸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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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琪生母欲将赔偿捐予社会,恰似一株荆棘中开出的善之花。正义或许迟到,但文明不容倒退。当我们以法律剖开罪恶的脏腑,更需以理性照亮人性的幽谷。否则,今日的叹息终将成为明日另一场悲剧的序曲。有道是:
衣冠藏虎兕,血亲噬雏鸟。
人伦翻作刃,白骨压春草。
弱水吞鳞泣,泻药冻残阳。
礼经裂千牍,监护成锈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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