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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易庚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易庚华因工资纠纷与同乡李某祥发生争执。当日下午,易庚华将李某祥9岁的儿子李某平从小学带离,在雷州市一处甘蔗园内持刀将其杀害,随后潜逃。2020年5月,易庚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易庚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但因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关键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案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该案历经长期追诉。2021年2月,湛江市检察院曾对易庚华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家属李海玉——即被害人姐姐——持续申诉。广东省检察院复查后撤销原不起诉决定,并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2024年11月,此案一审开庭。庭审中,易庚华辩称系“意外”,未认罪道歉。李海玉情绪激动,多次落泪。她表示,父亲临终前嘱托将凶手绳之以法,家属将坚持为弟弟讨回公道。
来源:澎湃新闻、南方日报、大河报等
原标题:《9岁弟弟被同乡杀害,姐姐追凶27年,庭审中多次落泪,被告人被判死缓》
栏目编辑:徐咏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戴慧菁 实习生 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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