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我市的有两起。
2024年8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发现,太原市万柏林区某电动自行车经销部销售的3辆电动自行车,经检测,鞍座长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违法所得979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能说明供货来源,且第一时间按照执法人员指导对库存车辆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700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979元、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3辆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6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杏花岭区某火锅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通过其个人抖音账号宣传自己的火锅店,视频内容为介绍店内环境、就餐情况、套餐情况等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同时未显著标明“广告”,该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广告活动规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及时完成整改,违法行为轻微,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参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2023版)》相关要求,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张 勇)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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