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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事件
深度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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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信任危机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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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北京一场拍卖会的预展现场,一幅估价8800万元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引发轩然大波——这幅画作竟源自1959年庞莱臣后人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 "虚斋旧藏"。随着庞家后人的举报与诉讼,一桩跨越六十余年的文物捐赠纠纷浮出水面,从鉴定争议到处置疑点,从程序漏洞到信任危机,南京博物院这起事件早已超越单一文物归属之争,成为牵动文博界的行业镜鉴。作为南通本地自媒体,我们无意给出专业解决方案,只想顺着事件脉络,提出那些让公众耿耿于怀的疑问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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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年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
01
事件脉络
这起事件的时间线,藏着多重待解的疑问: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之孙庞增和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137件 "虚斋旧藏" 古画,其中便包含争议核心的仇英《江南春》图卷,南博出具了捐赠收据与藏品清册。
➥1961年至1964年,经张珩、谢稚柳等权威专家及南博内部专家两次鉴定,《江南春》等5件作品被认定为"伪作",这一结论成为后续处置的核心依据。
➥1997年,南博以"不够馆藏标准"为由,经江苏省文化厅批准,将5件作品划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
➥2001年,《江南春》以6800元的价格被"顾客"购走,销售清单标注为《仿仇英山水卷》。
➥2025年5月,这幅画作现身北京拍卖会,估价飙升至8800万元,经庞家后人举报后撤拍。随后庞家后人查验藏品时发现5件作品 "失踪",多次追问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南博说明流向并返还画作。
➥截至2025年12月,江苏省文旅厅已牵头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国家文物局介入调查,南博原经手人及相关负责人被行政记过,案件仍在司法审理中。
02
鉴定之疑:“伪作” 标签背后,
是专业判断还是权力背书?
南博坚持两次专家鉴定结论合规,1961年的鉴定组包含张珩、谢稚柳等业内泰斗,符合当时行业标准。但公众的疑问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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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11月,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意见:“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
●半个多世纪前的鉴定仅依赖肉眼观察,缺乏现代科技检测支撑,时代局限性明显,为何不借助如今的高光谱成像、材质分析等技术进行复检?
●第二次鉴定的专家资质远低于首次,其中还包含缺乏专业鉴定资质的文物征集员,这样的鉴定团队是否具备足够公信力?
●鉴定原始报告的关键信息被马赛克遮挡,专家论证依据、表决流程、分歧意见等均未公开,这份 “不透明” 的鉴定结论,如何让捐赠人及公众信服?
●即便真是 “伪作”,作为庞莱臣 “虚斋旧藏”,带有12枚收藏印、流传有序的高仿品,本身就具备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为何被简单归为 “无保存价值” 的处置品?
03
程序之惑:“合规” 外衣下,
捐赠人的知情权被谁漠视?
南博称处置流程符合当时规定,从内部审核到省级审批均有书面记录,但细节中的漏洞却无法回避:
➥从鉴定 “伪作” 到划拨、售卖,跨越近四十年,为何全程未告知捐赠人及后人?即便法律无强制返还义务,难道捐赠人的知情权就不值得尊重?
➥文物调拨单上有前院长徐湖平的清晰签名,他却在采访中声称 “没有经我手”,签名与说辞直接冲突,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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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8日,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退出南京博物院馆藏记录
➥2001年的销售记录仅标注买家为 “顾客”,关键流转环节模糊,所谓 “合规” 是否只是掩盖暗箱操作的遮羞布?南博公布的底单显示,2001年4月16日,一位名为“顾客”的人买走了这幅画。然而,多方息指向了另一位关键人物——南京艺兰斋美术馆的创办人、著名收藏家陆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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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家后人从1979年就开始追索相关文物,直到2025年借助法院强制令才得以查验库房,为何博物馆的管理信息对捐赠人如此封闭?
04
坚守与迷失:
制度漏洞谁来填补?
南博的这段历史,因两位院长的鲜明对比更显沉重,其中一位便是南通如皋籍的前院长姚迁。
姚迁:为守文物底线,遭诬陷含冤自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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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术小传--胡明福自传》(胡明福时任江苏省委宣传部部长,为当年姚迁事件亲历者),内容出自书中: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自杀事件章节,148P~149P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组在江苏省调查组的配合下,最近就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自缢身死问题作了调查,向中央写出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原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对姚迁同志的结论性意见和《光明日报》对姚迁的点名批评不是实事求是的,定性是错误的。
中纪委的调查报告说,姚迁是入党四十年的老同志,六十年代初任南京博物院院长。他学习刻苦,事业心强,是懂行的领导干部,对江苏省博物、考古事业和南京博物院的建设作出了显著贡献。他主持编写的有关院藏珍贵历史文物的资料和有关文章,对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起了积极作用。姚迁同志在国内外博物馆界是有影响的。
调查报告说,早在1982年冬,有人揭发姚迁同志在文章署名中有侵占他人学术成果问题。1983年3月和7月,《光明日报》进行了两次片面的调查,并提出对姚迁要登报批评。当时江苏省文化局党组没有同意《光明日报》的意见,认为姚迁是属于工作中的缺点,姚迁同志1983年7月在党的生活会上也作了自我批评。可是,时隔不久,1983年11月,《光明日报》又在它的一个刊物上发表了姚迁剽窃、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的文章。省委宣传部便组织调查组,再次调查了姚迁同志的问题。
报告说,省委宣传部根据调查组的调查,认定姚迁不但在署名文章上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而且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上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个结论性意见是在没有向本人认真核对事实和听取意见的情况下作出的。省委宣传部同时又同意《光明日报》于1984年8月26、27日发表了《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对姚迁同志所犯错误问题江苏省委宣传部作出有关决定》和《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三篇报道。《光明日报》还配有《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的评论员文章。报道中说姚最近几年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十余篇(本),并说姚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凭借权势,不择手段,把科研人员作为获取名利的摇钱树,还批评姚边查边犯。
调查报告说,姚迁同志看到《光明日报》的报道后,连喊冤枉。南京博物院一副院长说,这是对姚迁同志搞倾盆大雨,不教而诛。这些报道使姚精神压力很大,情绪反常,于1984年11月8日凌晨在家中自缢身死。
中纪委调查组对姚迁在署名问题上受到指责的二十五篇文章、图录作了具体调查和分析,认为省委宣传部对姚迁在文章署名问题上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有的文章还带有剽窃性质的认定,不是实事求是的,“侵占”、“剽窃”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调查报告说,姚迁同志近几年来在平反冤假错案,选拔知识分子到领导岗位以及解除知识分子后顾之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关于“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报道,所举事例有的完全失实,有的将工作作风上的缺点上纲为执行政策问题。
调查报告说,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等在查处姚迁同志问题过程中,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和治病救人的方针,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了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了一系列的错误做法,造成了错案,再加上《光明日报》错误的点名批评,导致了严重后果。
调查报告说,《光明日报》在姚迁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
报道时既不核实情况,又不听取本人意见,严重失实就连续报道,公开批评,并且在评论中任意上纲。对姚迁这样一个在国内外博物馆界有一定影响的党内知识分子,轻率地横加罪名,无限上纲,致使姚迁同志含冤去世,严重违反了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造成了严重后果。中央纪委责成《光明日报》编委会对此作出认真检查,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江苏省委对在查处姚迁问题过程中犯有错误的人员也作出了处分决定,这些处分决定已经中央批准。
《原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错案得纠正 中纪委调查组就姚迁自缢身死问题提出调查报告》《人民日报》1985年8月4日 第三版 专栏
姚迁,江苏如皋双甸(今属如东)人,1964年出任南京博物院院长。作为文博专家,他主持编纂《南朝陵墓石刻》等权威文献,更因坚守制度、催还领导逾期未还的珍贵字画,得罪了既得利益者。随后他遭恶意诬陷,生活作风、经济问题查无实据后,又被捏造 “剽窃学术成果” 罪名。1984年《光明日报》未核实便连续批判,让他百口莫辩,最终于当年11月含冤自缢。直至中央介入查清真相,1985年姚迁获平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这位南通籍院长用生命守住了文博人的底线。
徐湖平:权力交叉下的争议处置
姚迁平反后,徐湖平接过了南京博物院院长的担子。与姚迁的坚守底线不同,他任职期间,权力边界变得模糊不清 —— 一人身兼南博院长与江苏省文物总店法人代表,既是公益机构管理者,又是市场主体经营者,这种双重身份,为后来的文物处置争议埋下了隐患。
在《江南春》的处置中,正是徐湖平签字批准,将被认定为 “伪作” 的画作划拨至自己掌舵的文物总店。而画作后续流入他的挚友陆挺手中,无论是流转时间线还是售卖价格,都藏着不少说不清的疑点。更耐人寻味的是,1988年庞增和就借画未还起诉南博时,徐湖平在庭审中称 “是姚迁关照,才将庞家藏品登记在他人名下”,这番说辞,更让外界对当时南博的馆藏管理生出诸多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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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馆前员工郭礼典本月12月21日实名举报南京博物馆前院长徐湖平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
同样身处南博,姚迁因坚守底线付出生命代价,徐湖平却在权力交叉中留下争议,制度环境对个人操守的影响如此之大,该如何避免 “好人难做事” 的困境?
05
信任之痛:失去公信力后,
谁还敢无偿捐赠?
公众对南博事件的愤怒,本质上是对 “文明信托” 的失望。庞家当年怀揣对国家的信任,无偿捐赠家族珍藏,换来的却是文物被悄然处置、去向成谜。
●当捐赠人的善意被漠视,知情权被剥夺,甚至先辈声誉被 “伪作” 标签损害,未来还有多少家庭愿意将传家之宝交给博物馆?
●南博作为国内顶尖的国立博物馆,管理水平尚且如此,那些各级中小博物馆的馆藏文物,是否也存在类似的 “灰色状态”?
●事件中,监管链条集体失语,文物行政部门的审批是否流于形式?拍卖公司是否履行了拍品来源审核义务?这些监管缺位为何能持续数十年?
●博物馆的核心价值是守护文明、传递信任,当库房里的文物变成少数人牟利的工具,这份信任崩塌后,还能轻易重建吗?
类似争议并非孤例:上海博物馆曾发生捐赠金币处置纠纷,湖北浠水文化馆150件捐赠画作仅存63件……均折射出一系列文物管理的粗放与混乱。管理粗放可以理解,利用粗放刻意输送利益却不可容忍;程序存在漏洞需要完善,而人为钻营漏洞、损害公共利益,则必须被追责。
南博事件的发酵,恰逢南通博物苑建苑120周年,其联合南博等签署共建协议、发布高质量发展倡议,此刻更显沉甸甸的时代意义。从南通籍院长姚迁以生命守护文物底线,到南博事件暴露的制度裂缝,答案早已清晰:文博行业的根基,从来是透明的规则、制衡的权力,而非模糊的潜规则。
文物是文明的载体,信任才是文博的灵魂。南通博物苑 “设为庠序学校以教” 的初心,不该只是一句口号 —— 当程序正义失守、捐赠善意被漠视,再珍稀的国宝也会失去温度。所有文博机构都该警醒:守护文物,本质是守护公众的信任。若连这份底线都守不住,所谓 “行业发展” 又何从谈起?
法律顾问:江苏知到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400-090-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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