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普通的服务合同纠纷案背后,牵扯出建筑行业屡禁不止的“挂靠转包”乱象与基层监管失灵的深层问题。
工程造价咨询师徐某,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四建”)总承包的“南通市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提供长达两年的造价服务,却因南通四建以“内部承包人无权签约”为由拒付54万元服务费,陷入维权僵局。
更令人深思的是,尽管违规线索清晰、举报材料确凿,属地监管部门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属地监管部门”)在接到上级交办后仍消极应对,致使维权之路雪上加霜。
徐某于2022年5月经项目负责人吴某接洽,为南通四建中标的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据南通市公共资源网公示的中标结果显示,吴某为南通四建公示的项目经理,徐某基于此信赖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然而,徐某庭审时才发现,项目实际由自然人陈某均全面控制。陈某均虽在南通四建缴纳社保,但是以“内部承包人”身份独立运营项目——这正是南通四建涉嫌违规挂靠的关键证据。可笑的是,项目目前还处于停工状态。
根据庭审记录和一审认定属实的《工程项目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协议书》,南通四建将工程转包给陈某均,并要求其承担全部经济风险。而吴某的《个人情况说明》更直接承认:其薪酬由陈某均支付,与南通四建仅为“证书挂靠”关系。这种“人证分离”模式,公然违反《建筑法》第26条禁止挂靠的规定,也与最高法院判例中南通四建因同类行为被认定的违规情形高度吻合。
南通四建作为“中国建筑业百强企业”,屡次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违规转包之实,已成为系统性违规的“老手”。
面对如此明确的违规线索,徐某于2025年11月2日通过南通市市长信箱实名举报,请求彻查南通四建涉嫌挂靠、虚假注册等问题。然而,徐某先通过市长信箱举报,后又通过江苏省建设厅官网公示的属地监管部门的邮箱、电话举报,并且上级单位南通市住建局还多次对属地监管部门进行督办,属地监管部门却连个回音都没有。
“他们对上级交办的事,纯属典型的‘躺平式’应付,能混就混、能躲就躲。举报信到了他们手里,说不定转手就递给被举报企业,还美其名曰‘给企业自查机会’。”知情人士透露,“上级交办的任务被他们‘翻译’成:‘先让企业自己整改,实在不行再罚点钱,但别太狠’。他们用‘地方税收贡献’当理由,对违规企业‘睁只眼闭只眼’,连罚款都打折执行。他们心里想:‘这些企业给咱们交税,得罪了谁养咱们?’”
相关部门本应是公平的守护者,但属地监管部门的消极态度,不禁让人质疑其是否真正履职。
本案的诉讼过程,折射出资源不对等下个体维权的艰难。徐某作为首次参与诉讼的个人,面对的是南通四建这类拥有专业律师顾问团队、诉讼经验丰富的500强企业。在庭审中,南通四建以“合同未经公司审批”为由否认付款责任,并提交了涉嫌伪造的《内部承包协议》——指出协议无公章、签字潦草、日期空白……
更令人唏嘘的是,徐某在服务期间并不知晓陈某均为内部承包人,直至诉讼阶段才通过南通四建提交的证据得知这一安排。这种信息不透明,使得个体服务者在签约时处于天然弱势地位。尽管徐某提交了完整的微信工作记录、项目预算文件、施工合同审查文件、招标采购材料明细等,证明其已按约履行服务,但一审仍以“合同相对方为个人”为由驳回其诉求。
如今,徐某已提起上诉,但维权成本和消耗的时间精力巨大,已远超服务费本身。
本案绝非个例,而是建筑行业“挂靠顽疾”的缩影。当企业以“内部承包”为挡箭牌逃避责任,当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平将双双受损。
我们呼吁:
属地监管部门立即彻查南通四建涉嫌挂靠、虚假注册等违规行为,并公开调查结果;
上级住建部门对属地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启动督导程序,对敷衍塞责行为依规问责;
广大网民与媒体持续关注本案,以公众监督力量推动监管透明化。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监管的公信在于行动。此案能否成为根治行业乱象的契机,考验着职能部门的决心。徐某的维权之路,映照出个体在体制性违规面前的无力感,但正义不会因力量悬殊而缺席。唯有法治坚定、监管尽责,才能让“500强企业”不敢僭越法律红线,让每一个个体维权者不再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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