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观法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出自周⋅释迦牟尼的《金刚经·第三十二品·应化非真分》
有为:与“无为”是相对的,“无为”就是涅槃道体,形而上道体;“有为”就是形而下而万有,有所作为。
法:梵语音译“达摩”(dharma),即“轨则”的意思,指某种事物固有的本性。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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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聚合而生的事物(包括一切物质、事件、现象、精神意识等),都像梦幻一样,看着真切,实质是虚幻的;也像泡沫映照出的影子一样,虽然华丽,却很脆弱,一转眼就会破裂消散;
又好比露珠,虽然晶莹剔透,十分美丽,却不能持久,终会消于无形;又如闪电般不可捉摸,转瞬即逝。
因而我们应该用“如是”的态度去看待世间万法,允许和接纳客观事物以其本来的样子和特性存在,尊重和接受事物本无常这一真相。
印度哲人克里希那穆提说:我允许一切的发生。
对于世间一切事物,都应该以无常的心态来看待,不要太在意,不要过分计较,以客观的眼光看待,从而找到内心的平和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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