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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12月16日 头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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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建》12月17日采用
每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宁化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便开始了忙碌而细致的工作。这是一个职能广泛、责任重大的部门,他们的触角延伸至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既监督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又传递司法的人文关怀。
驻所检察
高墙之内守安全
近日,早晨8时许,宁化县看守所的铁门缓缓打开。几名驻所检察官背着检察记录仪,径直走向医疗室。“上周登记的降压药快断货了,今天补上了吗?”一名检察官翻开药品台账,指尖停在药品条目上。医护人员回应:“已补充10盒,有效期至2026年3月。”检察官微微点头,又继续核查其他常用药品。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上演。对他们而言,一盒药的缺失,可能关系着一名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无小事,尤其是监管场所,任何细节都不能放过。”驻所检察官阙风西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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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食堂食品安全
检警联动,是宁化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驻所检察的一大特色。9月30日,驻所检察人员与看守所民警共同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在巡查至靠山体一侧时,发现地面有少量落石。阙风西根据天气预报,立即要求看守所民警排查山体滑坡隐患,并加强防汛监测。看守所民警与武警当即行动起来,并在国庆假期每日向驻所检察官反馈排查情况。在日常监管中,食品安全和人员分类管理也是重点。驻所检察干警王天祥定期联合看守所民警、武警中队组成检查组,对监管场所展开全面排查。“我们有个取样箱,每天的食物都要取样保留三天,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可以随时检测。”王天祥介绍。此外,他们还严格监督“混管混押”问题——已决犯与未决犯、同案犯必须分开关押,防止串供。
“监管场所不仅是执行刑罚的地方,更是保障人权、体现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阙风西说。他们的工作看似琐碎,却关系着每一个在押人员的健康、安全与尊严。今年以来,宁化县检察院通过检警联动机制,已消除3处安全隐患,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司法救助
危难之际暖民心
“感谢检察院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近日,宁化县检察院向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被害人李某某早年离异,独自抚养两名子女,依靠经营水果摊维持生计,收入本不稳定。不幸的是,李某某因遭受犯罪侵害死亡,其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存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立即移送第三检察部。
李某某的子女仍需继续完成学业,心理遭受巨大创伤。其父亲长期在外打零工,案发前并未定期支付抚养费,案件加害人亦无经济赔偿能力,两个孩子的生活、学习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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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救助申请人
为切实帮助李某某的子女渡过难关、继续完成学业,宁化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据相关规定,提请宁化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审批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考虑到救助需求较大,宁化县检察院报请三明市检察院启动联动救助机制,向两个孩子发放救助金。此外,还协调村镇帮助申请国家低保补助,走访教育局,商讨依照相关政策对申请人的学杂费、住宿费进行减免和纳入困难学生帮扶范围,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关心和支持。
“司法救助不是简单的给钱,而是要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承办检察官修仰洪说。近年来,宁化县检察院通过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共救助刑事被害人48人,向其中23人提供社会救助、心理救助。这背后,是第三检察部对“民生温度”的执着追求。他们不仅审查案件事实,更深入走访群众,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心理需求。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执法者亦可有温度。”书记员裴秀菊感慨道。司法救助工作,正是将法、理、情融为一体,让公平正义以更温暖的方式抵达人心。
立案监督
案卷之中护公正
“我被骗了十几万元,公安机关却说这是经济纠纷,不立案……”今年4月,丘某某走进宁化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语气中带着无奈和愤怒。他控告危某某以恋爱为名,虚构母亲生病、中彩票需跑关系等理由,骗取他17万余元。
接访检察官修仰洪初步审查材料时,发现丘某某与危某某的借贷关系表面看像普通经济纠纷,但丘某某无意中提到的一句话引起他的警觉——“危某某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还被多人起诉”。
这句话,成为揭开真相的关键。案件受理后,第三检察部干警迅速行动。鉴于案件时间跨度长、取证难,且涉及刑民交叉,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廖正币亲自包案,组建专门办案组。通过调阅危某某所涉民事案件卷宗,调取银行流水,询问其他借款人……一条条线索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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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案件当事人
调查发现,危某某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相似手段向张某、邹某等多名年龄较大的单身男性“借款”,涉案金额累计数十万元。她以恋爱为名虚构事实、骗取钱财,其行为已超出民事借贷范畴,涉嫌诈骗犯罪。
“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廖正币在案情分析会上强调。办案组通过跨部门联席会议、走访公安机关和法院,逐步夯实证据链。5月28日,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月3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案件并未就此结束。在询问一名借款人时,检察官发现其起诉金额远高于实际借款,遂将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启动虚假诉讼监督程序,实现“一体履职”的监督闭环。9月29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不是挑刺,而是为了更精准地打击犯罪、保护被害人。”修仰洪说。
宁化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用行动诠释着“监督”与“服务”的双重使命。他们是法律的守护者,也是温暖的传递者;在琐碎中坚守,在细节中彰显正义。正如修仰洪所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让法治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在这条没有终点的路上,第三检察部的脚步从未停歇。
文案:第三检察部
编辑:伍舒婷
初审:曾 勇
终审:李正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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