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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临沧一村庄贴出告示被网友吐槽“太奇葩”。告示内容称:“外省结婚交1500元,未婚住在一起每年500元”。12月16日,村庄所属的孟定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张告示内容确实“很奇怪”,是村民小组自行决定的,没向镇政府报备审批,目前已经撤下。工作人员介绍,当地并没有不能与外省或者外族通婚的规定。
(12月7日红星新闻)
这张台头写着“村规民约人人平等”的告示写着如下刺眼的文字:1、外省结婚类交1500元;2、从结婚到生小孩,不足月罚款3000元;3、夫妻吵架干部来处理罚500元/人;4、外寨喝酒吵闹3000-5000元;未婚先孕罚款3000元;未婚住在一起500元/年。
外省结婚缴费、未婚同居罚款等条款,看似是村民自治的约定,实则触碰了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红线。尽管涉事告示已被撤下,但这类违法村规的出现,暴露出部分乡村治理中法治意识的缺失,更警示我们:村规民约绝非“法外之地”,自治不能异化为任性越权。
村规民约的核心价值,在于规范村民行为、维护乡村秩序,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但自治的前提是依法,任何约定都必须扎根于法律的土壤。从法律层面而言,村民委员会也罢,村民小组也罢,作为自治组织,并无设定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权力,罚款权只能由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设定。涉事村庄将婚姻自由、家庭纠纷等民事范畴的事务与金钱处罚捆绑,违背了村民自治的核心精神。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违法村规背后潜藏的治理乱象。部分村干部将个人意志或少数人的想法包装成“集体约定”,既未经过规范的民主议事程序,也未向乡镇政府报备审核,本质上是权力任性的体现。从各地曝光的案例来看,类似的“奇葩村规”并不鲜见,有的限制外嫁女权益,有的对村民生活细节设限处罚,这些约定往往打着“维护村风”的旗号,实则破坏了乡村的公平正义。乡村治理的初衷是凝聚共识、促进和谐,而违法村规则会撕裂干群关系、引发村民不满,与治理目标背道而驰。
乡镇政府的监管缺位,是这类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法律明确赋予乡镇政府对村规民约的指导与监督职责,不仅要审查内容合法性,更要督促整改违法条款。涉事村庄的告示“未向镇政府报备审批”就擅自张贴,反映出部分地区乡镇政府对村级自治的监管流于形式。监督不能只停留在“事后撤下”,更要前置到村规制定的全流程,通过常态化法治审核,从源头杜绝违法条款的出现。
撤下一张告示容易,根除法治意识的盲区却需要久久为功。村规民约本应是乡村治理的“粘合剂”,而非侵犯权益的“毒药”。唯有坚守依法自治的底线,让村规民约与法律同向而行,才能真正实现乡村的和谐善治,为乡村振兴筑牢制度根基。
就拿外省结婚而言,国家法律哪一条禁止与外省人员结婚了?再拿未婚同居来说,就连育儿补贴都涵盖其中了,你一个村民小组有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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