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摆尾”“龙抬头”
再秀一把 “蛇形走位”
自以为 “炸街”“炫车技”
操作又酷又拉风
忍不住上传视频平台 “炫耀” 一番
殊不知
滕州交警早已布下天罗地网
专等这类违法行为 “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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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 迅速布控抓获
10月19日,滕州交警接到群众举报:抖音平台上发现有人驾驶电动摩托车在新兴南路大桥上演飙车“特技”。
多名青少年聚集一处,公然做出翘车头、飙车等危险举动,炫耀所谓的“车技”。交警通过网络视频取证,同时联动市局研判中心,经过多轮摸排与反复核查,借助监控研判,成功锁定涉事驾驶人身份信息,并于近期在伦达商贸城附近将涉嫌 “飙车” 的违法驾驶人依法传唤至大队法制中队接受调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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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驾驶人赵某某、杨某某、朱某某称其为博眼球,拍摄“炫酷炸街”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后经深入调查发现,赵某某、杨某某、朱某某三人于2025年6月4日、4月10日、10月7日先后因无证驾驶改装无牌电动摩托车被滕州交警依法处罚;此次无证驾驶、炸街炫酷属于再次违反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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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给予合并罚款45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朱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改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给予合并罚款95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改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给予合并罚款75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许多年轻人受追求刺激、彰显炫酷心理的驱使,将公共道路视作 “赛车场”,驾驶摩托车肆意展示所谓 “车技”,过程中不仅常发出扰民的 “炸街” 噪音,还时常伴随追逐竞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径。
“飙车”不是游戏
是违法犯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的,将处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交警提醒
驾驶非法改装车辆
“炸街”、飙车或炫技
不仅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
更会让道路充满安全隐患
对于此类行为
交警绝不姑息!
请广大驾驶人
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按下 “静音键”!
市民群众若发现 “炸街” 等违法行为
可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来源:滕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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