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2月1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德裕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裕嘉鸿私募")在管理部分基金产品中存在通过私募基金产品为其他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协助其他机构发行债券;未按合同约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有关审批和信息披露;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制度的行为。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德裕嘉鸿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周升宇作为德裕嘉鸿私募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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