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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指导意见,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自即日起至2026年1月底,将对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缴存人因离职、跨区域工作调动、出境定居等原因,未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账户封存满2年,且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限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缴存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账户已办理封存但未办理提取销户,且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限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等原因转入中心托管集中户管理,账户封存满2年,且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限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账户封存满2年,且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限制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职工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的,账户封存满2年,且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限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办理方式与渠道
(一)线上办理。对于已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服务号、鄂汇办、支付宝“市民中心”、“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等,在线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对于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如离职未再就业、退休等),可通过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服务号、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按照提示办理销户提取。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可持所需材料,前往黄冈市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1.退休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名下Ⅰ类银行借记卡。
2.离职、工作调动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名下Ⅰ类银行借记卡。
3.死亡提取: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提取人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者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及复印件等材料。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服务窗口、公积金“旗舰店”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网点地址和咨询电话附后)。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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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庞钦 | 审核:宋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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