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陈炜律师
魔鬼藏在细节中,而悲剧源于定义的模糊。
“我看见了你看不见的东西”,这句简单的陈述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在当今社会,这不仅仅是一种感官差异的表述,更可能成为将一个人定义为“精神病人”的理由,进而面临强制医疗的风险。
01 法律与现实间的灰色地带
法律人陈炜律师不是精神病学专家,但他深知一个基本法理:对个体自由的剥夺,无论以何种名义,都必须有明确且严格的界限。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对象被限定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界定充满了模糊性。
何为“暴力行为”?如何评估“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这些法律未明确解释的灰色地带,为强制医疗的滥用提供了空间。陈炜律师在职业生涯中见过太多因定义模糊而导致的悲剧,他深知法律条文的不明确可能成为剥夺公民自由的工具。
以一个真实案例为例:湖南湘潭的韩某因14岁儿子小韩患有抑郁症,“行为异常”,不是带他去正规医疗机构治疗,而是请来江湖术士陈某“驱邪”。结果孩子被灌下液体致死。这种因对精神疾病的误解而导致的悲剧,令人痛心。
02 定义权的争夺与边界
谁有权定义一个人是“精神病人”?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医学、法学、社会学等多领域的复杂博弈。从医学角度,我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障碍界定为“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
然而在法律实践中,定义权的边界往往模糊不清。
陈炜律师指出,核心问题在于:一个人仅仅因拥有与他人不同的观念或体验,是否就应被贴上“精神病”标签?比如,有人声称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神灵鬼怪”,这是精神疾病的表现,还是应被尊重的个体差异?
在刑事法背景下,“精神病人”的认定采取的是“生物学与心理学相结合的混合方法”。不仅需要医学诊断的精神障碍,还需证明行为时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只有同时具备此二者,才能成为刑事法中的“精神病人”。
然而,现实中这种界定常常被简单化处理。一些本可避免的悲剧由此发生,如湖北襄阳一对夫妻因沉迷邪教“三赎基督”,相继自杀。他们长期不吃不喝,把一切异常视为“神的惩罚”,最终走上绝路。
03 强制医疗的双重面孔
强制医疗程序本质上是一种社会防卫程序。然而,当这种“防卫”过度时,就可能演变为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陈炜律师曾接触过一起案件:一名被强制医疗的人士其唯一“暴力行为”只是打破了一个玻璃杯,却被认定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这令人质疑强制医疗的适用标准是否过于宽泛。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医疗的适用必须同时满足多个条件: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但这些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的把握却宽严不一。
更令人担忧的是,强制医疗决定作出后的救济机制运行不力。虽然法律规定被强制医疗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实践中多以书面审理为主,改变原决定的机会微乎其微。
04 “为你好”背后的权力滥用
“这是为你好”,这句话可能成为最危险的借口。陈炜律师指出,以爱为名的伤害,往往比恶意伤害更具隐蔽性和破坏力。在强制医疗领域,这种风险尤为突出。
我国强制医疗程序存在明显的程序性权利缺失问题。无论是司法精神病鉴定这一前置程序,还是强制医疗的启动环节,主要由公权力机关垄断,涉案人难以参与并发挥实质作用。
陈炜律师认为,防止权力滥用的关键是引入有效的制衡机制。他根据多年执业经验总结出“三重检验法”:首先,检验是否存在真实且紧迫的危险;其次,检验强制医疗是否是不可选择的最后手段;最后,检验决定过程是否透明且可监督。
然而,现状令人忧虑。有的情况下,强制医疗甚至成为家庭内部矛盾的解决工具——当家庭成员间出现难以调和的冲突时,将一方诊断为“精神病”成为最便捷的解决方式。
05 民间视角下的解决之道
面对强制医疗制度的缺陷,民间社会逐渐形成了一些独特的应对智慧。陈炜律师在长期执业过程中,总结了若干行之有效的“避险秘诀”。
保持沟通记录的完整性是证明自身状态的重要方式。一位曾面临强制医疗风险的人士分享:“我养成了记录日常生活的习惯,包括与他人的交流记录、日常行为表现等。这些材料在关键时刻成为证明我精神状态稳定的有力证据。”
寻找中立第三方评估也是有效途径。陈炜律师建议,当面临不合理的强制医疗风险时,应积极寻求多家权威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尤其是寻找与利益无关方的专业意见。
社区支持系统的建立同样关键。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沟通研究中心主任王文忠指出,对邪教受害者的帮扶主要还得靠家人的帮助。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防止强制医疗滥用——强大的社区支持网络可以提高个体抵御不当干预的能力。
陈炜律师曾参与西城区“12·4”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居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他发现,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问题的科学认识,是防止强制医疗滥用的重要途径。
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戒,更是界定权力与权利的边界。陈炜律师在刑事辩护与企业反舞弊调查中积累的经验,使其更加关注公权力与个人自由的平衡。
强制医疗制度的完善需要更多的声音参与讨论,更多的视角提供智慧。正如陈炜律师在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化、法律科技委员会参与讨论“律师合理使用AI工具倡议书”时所强调的: 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戒,更是界定权力与权利的边界。
技术的进步应当服务于公民权利的保障,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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