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0 日,一段看似平常的经历,却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一名女生分享自己在长沙五一广场附近的遭遇:遇到一位盲人老太太求带路,可这老太太似乎专找女生,甚至还被发现能 “看” 手机。这一情况经网络传播,多家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广大关注,甚至有网友和媒体称老太疑为拐骗女性的人贩。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从女生的视角来看,她刚下车就遇到老太太请求带路,称自己看不见,女生拒绝后,却发现老太太在朋友店门口由一位小女孩带着走进小巷子。女生觉得奇怪,为何老太太专挑女性求助,路边明明也有男性。更让她毛骨悚然的是,她发现老太太竟然可以 “看” 手机。联想到网络上传播的诱骗女性手段,女生出于防范心理,将此事发在网上,并提醒其他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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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3 日,记者展开深入调查。原来视频中的老太太今年 73 岁,确为视力一级残疾,居住在事发地附近的退休教师公寓。
当天,刘奶奶刚从公交上下来,平日照顾她的保姆家中有事不在,她便想独自摸索回家。可巷口人声、车声嘈杂,让她心生恐惧,才向路人求助。她先听到女生讲话,所以向女生求助,并非刻意只找女性。
至于被质疑能 “看” 手机,刘奶奶的手机装了读屏功能,根据点击会有相应的朗读声,她是 “听” 手机,并非用眼睛看。刘奶奶因遗传性视网膜色彩变性,视力逐渐下降直至完全失明,十几年前开始依靠盲棍出行。她所住的退休教师公寓是妹妹家的房子,去年出车祸后搬来此处。因对巷子不太熟悉,加上对车声本能害怕,所以才寻求路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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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奶奶并不知道自己被路人拍下发到网上,直到次日熟人告知,她才知道自己被网暴,甚至被男博主称为拐卖女性的人贩,这让她委屈落泪,连续两三晚失眠。
这场风波,或许源于人们的警惕,以及对盲人生活的不了解。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面对看似可疑的情况,保持警惕无可厚非,但在未核实事实之前,仅凭主观臆断就发布、扩散指向性明确的不实信息,很可能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
正如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所说,该网友未核实事实,仅凭主观猜测,将视力残疾的老奶奶描述为 “诱骗年轻女生的可疑人员”,并在网络公开发布相关内容,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媒体若仅采信单方信源,未向当事人、警方或其他权威渠道核实情况即发布不实内容,同样构成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害。加工传播的博主若对不实信息进行二次加工、剪辑拼接等行为,也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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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4 日凌晨,视频发布者发布道歉视频,称发布视频本意是让女生提高警惕,但言行带有恶意揣测,对老奶奶造成了伤害,愿意当面赔礼道歉。网络舆论的迅速发酵,往往裹挟着善意与偏见的两面性。当事件真相浮出水面,我们不禁反思:为何一场简单的求助会演变成一场针对弱势群体的集体审判?
技术的进步让每个人都有了发声的权利,但如何用好这份权力,仍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下一次,当你举起手机准备记录“可疑瞬间”时,不妨先问自己:这是为了警示他人,还是为了满足窥探的冲动?真相或许会迟到,但善意永远不该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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