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的小女孩在乡村公路边哭了整整一夜,邻居以为她家人去赶场了。直到第二天中午,邻居推开她家的猪圈房门,地上躺着一个血淋淋的人。一、江边古城的血色清晨
1980年10月9日,夜幕降临长江边的南溪县城。
城郊公社松柏五队,村民余某发现邻居李海云家四岁的小女儿独自在公路边哭泣。孩子太小,说不清发生了什么,余某以为她家大人去赶场了,便将孩子带回家照顾。
直到第二天中午,李家仍未冒炊烟。
邻居郭某心生不安,从李家猪圈房门进入——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堂屋的地上,躺着第一具尸体。
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明久带人赶到时,看到的景象让所有民警脊背发凉:
李海云、妻子代兴才、九岁儿子李泽明,三人的尸体面目全非地躺在堂屋血泊中。
14岁的大儿子李泽彬死在寝室地上,身旁有一把菜刀。11岁的女儿李泽琼死在另一间寝室的床上。
一家五口,全部遇害。
箱柜被翻动,两只手表不见。
最令人不寒而栗的是:五具尸体的眼球,均被刺破。
鸡犬寻食践踏过现场,血迹与粪便混在一起,模糊不堪。
二、血掌印与塑料刀套
现场勘查发现关键物证:
在李海云尸体小腿旁,有一个烧压扁形的塑料尖刀套。
猪圈屋门未闩,门枋上有一个清晰的血掌印——凶手逃跑时留下的。
堂屋门从里面闩好,门窗完好。受害人都只穿着内衣裤。
“熟人作案,和平进入。”老刑警做出判断。
10月8日晚12时30分前后,有路人在黑暗中听到屋内传来打斗和呼救声。从现场滴落的血迹看,凶手的手或头部应该受伤了。
刺破所有眼球的行为,被分析为“凶手可能迷信,或是不懂科学知识的农村人,认为眼睛会留下影像”。
地区公安处、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地委副书记亲自赶到南溪,在公安局礼堂的深夜会议上明确要求:
“短期内必须破案,否则无法向南溪人民交待。”
三、300个嫌疑人,全被“一个条件”否定
专案组由三十多名骨干组成,在“五社一镇”展开拉网式排查。
重点寻找:与死者熟悉、有赌博偷盗行为、常带匕首、案发后有反常现象的人。
最关键的一条:必须检查是否有新伤。
短短10天,排查出300余名对象。
城关镇的“莫石头”因赌场上输给李海云手表而扬言报复,但案发时有人证实在看电影,被排除。
城郊先锋五队的曾饶春浮出水面:39岁,有偷盗行为,常与李海云赌博,输掉一支上海牌手表,赌场上常带单刃匕首。
民警上门观察,曾饶春头手无新伤。
10月15日,群众中传出“曾饶春宰了手指”的消息。调查认为是“向妻子保证不再赌博的过激行为”,再次被否定。
所有嫌疑人,都因“没有新伤”这一条件,被逐一排除。
四、被盖卷前的“灵感闪现”
10月18日晚,专案组汇报会气氛凝重。所有排查对象均被否定,侦查范围被迫扩大。
民警刘忠淳心情沉重,担心现场周围漏网。他建议找死者知情人曾饶同(曾饶春的弟弟)谈话。
10月19日上午,公安局大门口。
曾饶同背着被盖卷在等候。这个细节让刘忠淳瞬间警觉——“此现象可能有隐情。”
谈话持续五个多小时。曾饶同谈出二十多个与李海云一起赌博扒窃的人,却唯独不提亲哥哥曾饶春。
被问及时,他额头冒汗,神情紧张。
经过耐心教育,曾饶同终于松口:
“李海云一家被杀后,我见哥哥手上有伤,问他是不是他杀的。他当时不承认。”
“但喝酒时他说:‘我们俩弟兄从小死了爹妈,不论那个作了这个案,都要受牵连。’”
“第二天发现他宰了手指,我心中更加生疑。他在赌场上,我常见他腰上带一把单刃尖刀,用的就是塑料管尖刀套。”
五、藕塘捞针,零度水下的罪证
下午三点,抓捕行动开始。
民警在曾饶春盖草房时将其控制。技术人员捺印掌纹,与现场血掌印比对——完全相同。
审讯持续三天两夜。曾饶春深知罪行重大,死不开口。
僵局之下,民警转向他18岁的儿子。政策攻心后,少年说出关键信息:
“父亲手上的伤是杀李海云家形成的。半夜回家叫醒我,见他手上有伤,身上有血,带了两只手表回来。”
“他让我同去把手表藏在火箭公社光华七队向家房子后墙上,说以后他去劳改了,让我取来用。”
“杀人的血衣和作案工具,是他带我去丢在邻队的藕塘里。”
专案组立即行动。
在向家后墙取出“东风”和“钟山”牌手表。
接下来的行动更为艰难:抽干藕塘,寻找罪证。
四台抽水机轰鸣。水位降至一米多深时,十多名民警赤身潜入刺骨的冷水中。深秋水温接近零度,民警们冻得浑身发紫,喝几口白酒,继续下潜。
如同大海捞针。
终于,水底捞出:血衣裤、抢劫的蓝涤卡上衣、柳叶型尖刀、蓝色蒙面帽。
六、三年前的幽灵,与三个交易条件
铁证面前,曾饶春彻底崩溃,供认“10.8”案全过程:
因赌博输掉手表,无本翻本,于10月8日深夜带两把匕首到李家。假借借表作赌本,趁李不备猛刺。搏斗中被夺刀伤手指,用另一把匕首杀死李海云。
随后用李家菜刀杀害其妻儿。见四岁小女儿熟睡未杀。戴上蒙面帽,逐一刺破五人眼球,翻箱劫财后从猪圈门逃走。
案件似乎告破。
但刘忠淳盯着从藕塘打捞出的柳叶型匕首,想起了三年前的另一桩悬案:
1977年4月20日凌晨,城郊青龙三队生产队长(兼治保主任)王问培家,三人被杀,一人被杀伤致残(“4.20”案)。
当年现场遗留:尖刀石膏模型、塑料尖刀套、蒙面帽。
经技术比对——“10.8”案尖刀套与“4.20”案提取物同一认定;藕塘打捞的蒙面帽与“4.20”现场帽子特征相似。
这绝非巧合。
专案组决定深挖。审讯组仍是王明久副局长和刘忠淳等人。
又是二十多天心理较量。当被要求交待“重大犯罪”时,曾饶春突然提出三个条件:
要见老婆儿子一面
增加狱中口粮
要有叶子烟抽
县局领导不敢答应,恐犯“右倾错误”。请示地区副专员兼公安处长欧阳后,三个条件被批准。
曾饶春立即交待了“4.20”案:
那晚原本打算偷王问培家的缝纫机,撬洞入室时惊醒主人。搏斗中用尖刀杀死王问培和两个孩子,将王妻子肠子刺出。
打斗中,尖刀、塑料刀套、蒙面帽全部遗落现场。
血衣交由舅子任某处理。专案组在任某家竹林挖出血衣,检验确认为死者血迹。
尘封三年的灭门案,就此告破。
南溪县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了“4.20”案中错押的三名嫌疑人。
七、长江水依旧,古城疤永存
1981年1月8日,杀人犯曾饶春被依法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这个恶贯满盈的凶犯,先后制造“4.20”“10.8”两起特大凶案,共杀死8人,杀残1人,另盗窃生产队保管室粮食50余起。
其舅子任某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四十年过去,长江水依旧拍打着南溪古城墙。
那个在公路边哭泣的四岁小女孩,如今已人到中年。不知她是否还记得那个血腥的夜晚,是否还留着那夜之后的噩梦。
两起灭门案,因一个塑料刀套的比对而并案,因“三个条件”的交易而真相大白。这背后,是1980年代刑侦技术的局限与突破,是民警在藕塘刺骨冷水中的坚守,更是司法从“有罪推定”到“证据为王”的艰难演进。
曾饶春在最后时刻,用罪恶交换了亲情、温饱和一点嗜好。这三个条件,像一面扭曲的镜子,照见人性最深的黑暗与最卑微的渴望。
而那个被无辜关押三年的人,走出看守所时,南溪的天空是否还和从前一样?
有时候,正义的代价,不仅在于抓住真凶,更在于承认错误,并还给清白者一片干净的蓝天。
这,或许是这两起跨越三年的灭门惨案,留给今天最沉重的回响。
刑事案件,
可能会让你窥见人性中最险恶可怕的一面;
唯有敬畏法律,
方能守住人性最后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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