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器械行业高速发展的当下,企业既面临着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的机遇,也承受着沉重的税负压力。增值税13%的法定税率、企业所得税25%的高额比例,叠加股东分红20%的个税,严重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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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类医疗器械行业在日常经营中,还常常面临着成本发票缺失的难题,如渠道推广费、专家咨询费、学术研讨费等行业常见支出,往往难以取得合规成本凭证,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负负担。
面对这一难题,特定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的医疗器械核定政策,可以有效的降低所得税的税负压力,解决成本发票缺失的难题。
享受核定征收,税务机关不再按 “实际利润” 计税(查账征收),而是按 “收入总额 × 核定税率” 计税,彻底摆脱对成本票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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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入驻到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享受该政策,增值税按照正常13%的说了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可核定低至1.5%征收,不需要缴纳分红个税,年开票5000万以内。
为了满足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合规经营,入驻园区还可以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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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策大幅度降低了所得税的税负压力,有效的解决了企业成本发票缺失所带来的税负难题。注意,所有业务必须真实发生,不得虚构交易、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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