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发帖称,湖南城管:设计院设计有问题,罚款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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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湖南的设计市场绝对是外地设计院不敢轻易涉足的,各种严格的审查制度。设计图纸审查出问题,一不留神就被罚款。
这家本地的设计院也被罚了,原因是设计的两栋楼,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确实是设计失误,应该被罚。不知道这十万的罚单,是不是又要设计师来承担,设计师辛苦一年可能都挣不到十万,这下要倒贴钱了。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仔细看看这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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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城控罚先告字(2025)第13号
当事人:湖南-某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6日对你单位涉嫌在某某县某某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一案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单位承接某某县某某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完成后报送施工图审查系统。2024年12月3日,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市联合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查,发现3#,5#存在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经你单位对图纸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于2024年12月26日,取得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SH).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某某县某某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你单位认为相关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宜公开进行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个工作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逾期不提供陈述,申辩意见,又不要求举行听证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某某且级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5日
从上述内容来看,核心要点就是该设计院没有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从而引发了这次罚款警告的事件。而且,罚款金额不算小,10万元。对于当前处在举步维艰,一片哀嚎的设计院行业而言,算是一次不小的教训。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一帮从来没做过工业建筑的审图机构拿着规范对着工业建筑大谈特谈,我敢说审图机构的没有一个做过工业建筑。
有网友认为,图审阶段发现的强条不该被处罚的,审查完以后再出现一起处罚才对,不然图审机构定位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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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类似事件偶有发生。此前在2023年3月据媒体报道,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近日被通报处罚,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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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22日,湘阴城执罚决字﹝2023﹞第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总之,类似事件的发生,的确是给设计院敲响警钟。而开篇这起处罚事件有理有据,程序合理合法,警示所有开展建筑设计的设计院,要引以为戒,把强条消灭在萌芽之中,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贡献力量。为湖南城管点赞!!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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