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0日丨中央商场(600280.SH)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沛县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沛县雨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增租赁沛县雨润所拥有的位于沛县新城区汉城路西侧韩信路南侧夏侯婴路北侧沛县喜润城B1至4层建筑面积138,557.14平方米的物业,用以作为公司商业连锁江苏沛县店的商业经营场所。
本次租赁期限自租赁起始日起计算10年(沛县店开业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起始日),双方应于沛县店开业后30日内对租赁起始日予以书面确认。租金条款为甲乙双方按租(分成租金)税(所得税)前利润总额,作为分成基础进行分成。分成方式以固定分成和超额分成两种形式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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