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刷到一则警方公告里出现 “190 万枚 USDT”“无主认领即充公” 的字样时,会不会第一时间揉眼睛确认 —— 这不是段子?
12 月 3 日,湖北咸宁市嘉鱼县公安局发布的一则《关于无主财物处理的公告》,直接把一笔 “千万元级数字巨款” 推到了公众面前,也炸穿了全网的讨论区:没人认领的话,这笔钱就要连本带息上缴国库,而现在,6 个月的倒计时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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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万枚 USDT 是什么概念?是普通人几辈子赚不到的 “横财”
先给圈外人补个 “财富认知课”:USDT,也就是常说的 “泰达币”,是目前全球交易量最大的 “稳定币”—— 它的核心属性是 “1:1 锚定美元”,换句话说,1 枚 USDT 的价值基本等同于 1 美元。
公告里的 “190 万枚 USDT”,换算成当下的汇率(1 美元≈7.2 元人民币),直接对应着1368 万元人民币的真金白银。
这笔钱是什么概念?在嘉鱼县当地,一套 100 平的精装商品房均价约 60 万元,1368 万可以一口气买下 22 套;就算是一线城市的入门级豪车(比如 30 万级的 BBA),也能提走 45 辆;哪怕是存进银行吃定期利息,按年化 2% 算,一年也能躺赚 27 万 —— 足够覆盖大多数家庭一整年的开支。
就是这样一笔 “普通人几辈子赚不到的钱”,现在安安静静躺在嘉鱼县公安局的涉案物品库里,等着 “身份不明” 的原主来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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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款从哪来?是黑产资金链断裂后的 “遗留物”
这笔钱的来头,公告写得很明确:是警方在侦办 “一起敲诈勒索案” 和 “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时,从犯罪嫌疑人曾某的 “家中及出租房内” 搜出的涉案物品。
顺着案件类型往下想,这笔 USDT 的流向其实不难推测:嫌疑人曾某大概率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售卖公民信息等黑产手段,获取了这个装有 190 万 USDT 的虚拟货币钱包 —— 但蹊跷的是,案件侦办至今,这个钱包的 “原主” 始终没有出现。
为什么这么大一笔钱,主人会 “凭空消失”?全网的猜测几乎踩中了所有现实可能性:
要么,原主是 “受害者”—— 比如被敲诈勒索的对象,或是信息被侵犯后遭受财产损失的人,但这笔钱的获取 / 交易本身可能涉及灰色地带(比如私下买卖虚拟货币),原主不敢拿着证据去警方那里 “自投罗网”;
要么,原主是 “黑产同伙”—— 比如给曾某提供公民信息、参与分赃的合作者,现在案件爆了,一旦露面就等于 “自送法网”;
甚至有人推测,这可能是曾某自己的非法所得,但为了逃避更重的处罚,故意不承认钱包归属,想赌 “无主认领” 的漏洞 —— 但警方的公告,直接断了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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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有多难?虚拟货币的 “匿名性”,成了最大的 “拦路虎”
在很多网友眼里,“去公安局领 1368 万” 是件 “天上掉馅饼” 的事,但真正的 “合法原主” 想认领,难度可能比 “中彩票头奖” 还高。
问题的核心,是虚拟货币的 “匿名性”:USDT 钱包只有一串字符组成的 “地址”,没有任何实名信息,要证明 “这个钱包是我的”,必须拿出完整的 “权属证据链”—— 比如钱包的注册记录、持续的交易流水、充值时的银行转账凭证,甚至是钱包私钥的获取证明。
但矛盾恰恰在这里:如果这笔钱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原主怎么会让它落到敲诈勒索嫌疑人手里?反过来,如果钱的来源本身是非法的(比如参与黑产交易),这些 “证明材料” 就是 “违法证据”,原主根本不敢拿出来。
有懂虚拟货币的网友在评论区调侃:“我现在注册个 USDT 钱包,把地址改成公告里的,能去认领吗?” 立刻被怼:“私钥你没有,等于钱包不是你的 —— 虚拟货币的‘所有权’,只认私钥,不认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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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早有规定:无主涉案财物,最终逃不过 “充公” 结局
不少人好奇:警方有权力直接把这笔钱充公吗?
答案是 “有明确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警方查获的涉案财物若无法确定权利人,必须启动 “公告认领程序”:公告期一般为 6 个月,期满后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权属证明的,财物将依法上缴国库。
而虚拟货币虽然在我国不具备 “法定货币地位”,但作为 “涉案财物”,同样适用这一流程 —— 此前国内已经有过多起类似案例:
2023 年,某地警方在侦办电信诈骗案时,查获约 50 枚比特币(当时价值约 1500 万元),公告期满无人认领后依法充公;
2024 年,另一地警方处理的 “无主以太坊”,也通过合规渠道变现后上缴国库。
这些案例都指向一个现实:在虚拟货币的 “匿名性” 和 “监管合规性” 碰撞时,“无主财物” 的出现,本质是黑产资金链断裂后的必然结果 —— 非法获取的财物,哪怕藏得再深,最终要么物归合法原主,要么 “充公” 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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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 万的结局会是什么?是 “有人认领” 还是 “进国库”?
现在,这笔 1368 万的 “数字横财”,正处于 6 个月的 “等待期” 里。
有人在评论区赌 “会有胆大包天的人来认领”—— 比如抱着 “蒙混过关” 的心态,拿着伪造的证明材料碰运气;也有人笃定 “最终会进国库”—— 毕竟敢认领的人,要么是合法原主(概率极低),要么是自投罗网的黑产人员。
但无论结果如何,这则公告都像一面镜子:它照出了虚拟货币在灰色地带的流动乱象,也照出了 “无主财物” 背后的法律边界 —— 哪怕是藏在 “匿名钱包” 里的钱,也不是 “法外之地”,非法获取的财物,终究逃不过规则的约束。
这场 “1368 万的等待”,你更看好哪种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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