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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商务局
关于2025年沈阳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补充公告
广大消费者,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
按照国家、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要求,2025年6月11日,沈阳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明确沈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于6月30日前(含当日)停止申报。为加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和资金发放进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在平台成功申报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及销售企业(门店),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2月20日前(含当日)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请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务必及时将公告内容转达到参与活动消费者。
特此公告。
沈阳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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