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昌被人杀了。胸口插着匕首,手里攥着一个血手印,脖子上有勒痕。案子很快摆上了公堂:杀人者被处斩,几个人受了刑,赵家把那面古铜镜挂回祠堂,孩子被允准认亲。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没人再去多说为什么人的嘴能比刀更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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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北宋仁宗年间,汴京外三十里外的青石镇。镇上有家绸缎庄,叫福顺绸缎庄,掌柜赵德昌,四十出头。人说他做生意精明,家里过得不差,娶了个林氏,有一儿一女。日子看着稳当,可事儿难料。
那天早晨,绸缎庄后院传出撕心裂肺的哭声。人们赶到时,赵德昌已经死在卧房里了。床上血迹,茶盏还热着,窗门没有撬动的痕迹。可人已经倒了,胸口的刀直插进去,深达心脏;可是仵作看了又说,真正致命的可能是窒息——脖颈有暗紫色的勒痕,皮下出血明显。人是先被掐昏或掐死,随后又被补了刀,想做成抢劫案样子。死者右手紧攥着一个模糊的血手印,指节上有细细的纹路,像是抓了什么东西才落下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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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房里有一面巴掌大的古铜镜。镜面蒙着灰,可在死者倒下的位置,镜中反出一截断了的玉簪尖。林氏一看就认了,那是上月丈夫送她的生辰礼,白玉的簪子,簪头刻着并蒂莲——现在梳妆台上的簪子盒空了。包拯到了现场时,拿着那面铜镜翻了翻,镜背上刻着“开元”二字,边角磨得发亮,镜钮处还能看见淡淡的胭脂印。林氏平常不化浓妆,这印子就显得奇怪。
包拯那阵子正好办案路过青石镇,听说命案便停下马,带着展昭、王朝马汉来调查。赵家封了门,不让人进出,把相关的人都留下审问。三天之内,有三个人被摆到眼前当嫌疑人:林氏,管家陈福,和绸缎庄的二掌柜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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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有动机也有口角的记录。有人说案发前一晚她和赵德昌在院里吵过架,提到“私生子”、“休书”那些字眼。她自己说,是因为掌柜想纳妾才争吵,二人有打闹是常事,但她不可能杀夫。包拯问起玉簪去了哪儿,她说“可能掉了”,眼神闪烁,支吾了半天。说实话,听着挺让人怀疑的。
管家陈福供称他是个老实人,伺候赵家二十年,也嗜赌欠债。有人看见案发当夜他鬼鬼祟祟地进了柴房,出来时袖口有草屑。陈福跪着喊冤,说只是去拿棉絮给小姐盖被子,根本不会动主人的东西。可欠债这事儿,容易把人推到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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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是掌柜的远房表亲,二掌柜,手脚精明。外人都知道赵家生意他也有份,但赵德昌握着七成股份,李威心里不服。案发当日他交代自己在外对账,有人又说他午时回了一趟铺子,“拿账本”的说法合情合理,但他卯时三刻到辰时那段时间行踪不明。再说他腰间挂的一串玉珠,其中有一颗与失踪的玉簪材质相近,只是颜色偏黄。看起来像是有人想把疑点往他身上推。
包拯不急于定罪,他先从物证下手。把那块断簪的碎片和李威腰间的玉珠比对了一下,发现质地并不一样:李家的玉珠是岫玉,赵家的簪子是和田玉。有人故意想混淆视听。再看那面古镜,包拯让人擦干净镜面,镜背竟露出一行小小的铭文:“照妖现形,以血为引”。记载里有类似的东西,能用血显出身死瞬间的景象。试一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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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昭按包拯的意思取了死者指尖的一滴血,涂在镜背的“开元”字迹上。镜面忽然泛红,里面像放起了图像:一片漆黑的密室里,一个人正用手掐住赵德昌的脖子,旁边站着一个戴面具的黑衣人,地上扔着被掰断的玉簪。画面里那掐人的人面目清晰不全,但旁边那戴着面具的黑影让人觉得背后有人指使。包拯把镜子放到堂中,让在场的人都看见了这景象。气氛一下沉了。
包拯开始逐个审问。先问管家陈福:“柴房里见过这面镜子吗?”陈福说没有。又问李威:“你帮陈福还债,是想他替你做点事?”李威急了,狡辩说不过是同情。然而包拯命人从李威铺子里搜出账本,账本里有他暗自转移货物的记录,写着把绸缎庄三成的货物挪到自己那里的数字。证据摆在桌上,李威崩溃了,说他是想逼赵德昌交出股份,自己只是想吓吓他,不想杀人。
包拯把问题转向王氏,赵家的奶娘。王氏照顾赵家偏院的孩子五年,被叫到堂前,包拯问她赵安到底是谁的孩子。王氏跪下招了:“赵安不是侄子,是掌柜和一个边境商人的孩子。”这句话像是把线头拉出来了。包拯继续压问细节:五年前,赵德昌随那位肤色较深、右眉有颗黑痣的商人出边境做买卖。酒后出事,掌柜带回了孩子,对外说是收养。那位商人后来常来要钱,不断威胁要揭发掌柜走私或通敌的事。听起来,这不是简单的家丑,而是牵扯到边境贸易、官府许可那种事儿。
事情因此有了新的路径。有人供出,案发那晚黑痣客约掌柜到后院密谈,要用赵安的身世去敲诈百两黄金。两人争吵,黑痣客失手掐死了掌柜,慌乱中扯断了林氏的玉簪。怕事败露,他又在一旁补了一刀,试图制造抢劫的假象。陈福恰巧看见了全过程,被胁迫去把玉簪盒拿走销毁。李威在外面早有野心,知道了这段秘闻后想借机夺产,才会在事后接近陈福,试图把锅甩给他。
证据和口供还不够,展昭这时候带着一个人回来了。那人正是右眉有黑痣的商人。抓的是果断的,黑痣客在面审时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与赵德昌合伙做些走私药材的生意,后来生了孩子,拿钱来要,掌柜不肯。那晚两人激烈争执,他动手了,为防止被揭发便捣毁证据,没料到事情越滚越大。镜子、断簪、胭脂印这些东西,都是他或他同伙留下的痕迹。说到这里,他还点名了有人帮他摆布陈福和李威的关系,提到了债务和账本上的不轨行为。基本上,人的嘴一开,事情就从乱变得可理清。
林氏在审讯里又讲出自己的来龙去脉。五年前,她和黑痣客其实是同族,二人都曾喜欢赵德昌。后来掌柜和她成婚,但掌柜在边境喝醉后和那地的女子发生关系,生下了赵安。林氏为了保住婚姻,不得不把孩子当作“侄子”带回家。日常里她活得像个面具,怕真相曝光会被休掉,怕家产被拿走。案发前夜的争吵,正是她逼着丈夫说清楚赵安的身份,话一出口,矛盾就被点燃了。她说自己不是想杀人,只是怕。听着挺可怜,也挺扯。
最后,公堂上的证据和证人把事情串成一条线。李威有夺权的动机和暗账,陈福有债务和被胁迫的事实,林氏有隐瞒孩子身世的动机,黑痣客有敲诈和灭口的直接行动。包拯判案照律行事:黑痣客因杀人灭口被处斩,林氏受杖责并收监数年,李威失去掌柜之职并被流放,陈福被杖责并驱逐出赵家。判决下来了,庭上没有热闹的辩护,只有冷冷的程序和证据堆叠的声音。
案子结了以后有些后续。包拯把那面古铜镜交给了赵安,说让他记着这件事。赵安被允许跟林氏、赵家的兄妹相认,恢复身份。青石镇的人嘴里则多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日子又回到了市井的喧闹。赵家的祠堂里挂起了那面镜子,人们把它当成案卷上的一个物件,偶尔夜深时有人说见到镜面有微弱的红光一闪,不过也没人多说。
案子里的每个人都带着各自的结局离开了公堂。镜子在祠堂里,孩子回了家,店里继续开张,街上的货车还在来来往往。事情有了定论,生活就继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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