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建军等4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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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关于吴建军等4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5〕160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5年11月11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第138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吴建军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行政学校校长;
段巍巍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督察长;
李住涛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张 根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2025 年 11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漾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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