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城投地产集团原总经理丁敏的落马,以“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检察机关”的结局,成为国企反腐浪潮中又一典型注脚。这位在职期间多次收受现金、消费卡等礼品礼金,频繁接受融资中介人安排外出旅游的国企高管,其违纪违法行径,恰印证了“争权为利、靠山吃山”的民间评论,更撕开了国企领域权力与利益交织的深层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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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为何对权力趋之若鹜?核心答案直指“利益”二字。国企作为掌握公共资源、拥有行业垄断优势的特殊主体,其权力天然与稀缺资源分配、项目审批、资金调度等核心利益挂钩,成为“靠山吃山”的天然土壤。丁敏的腐败轨迹清晰显示,从私营企业主的现金馈赠到融资中介的旅游安排,权力所到之处皆有利益变现的可能。
正如评论所指,“每个总们赚钱门道不同”,有的像丁敏这般通过“软贿赂”积累灰色收益,有的则在招投标、关联交易中暗箱操作,更有甚者通过纵容亲属承揽项目、操控物资采购等方式攫取巨额利益。这种利益诱惑的本质,是国企“亦官亦商”的双重属性所致——高管既手握行政化权力,又能借助市场化运作变现,形成“拿市场化薪酬、享行政化特权”的特殊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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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捞的比上面大人还多”的现象,在丁敏案例及众多国企反腐案例中得到深刻印证。丁敏作为集团总经理,虽非最高决策者,却手握具体经营管理实权,在融资、项目合作等关键环节拥有直接话语权,其腐败行为更具隐蔽性和针对性。这背后是国企监督体系的结构性短板:高层权力虽受关注,但部门负责人等“权力末梢”掌控具体执行权,在物资采购、款项支付、合作对接等环节形成监管盲区。
中央巡视组曾多次指出,国企“利益输送”暗道丛生,基层管理者凭借贴近业务一线的优势,更容易通过“小圈子交易”“隐性利益交换”获利,其灰色收益规模有时甚至超越上级管理者。这种监管失衡,根源在于国企多重委托代理体制下的监督缺位——全民所有的产权属性导致监督主体虚化,内部“三会”制度形同虚设,外部监管难以触及权力末梢,最终形成“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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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权力斗争与腐败乱象的深层真相,在于制度改革滞后与权力约束失效的双重困境。一方面,行政化监管与市场化运作的双重体制挤压,让国企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公权力赋予其垄断优势,市场化运作提供利益空间,两者结合催生了“权钱交易”“链条式腐败”等通病。
另一方面,国企内部形成的强势利益集团,以“一把手”为核心,通过操控决策程序、屏蔽外部监管,将企业异化为“独立王国”。丁敏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持续违纪违法而未被及时查处,正是这种利益集团固化、监督机制失效的直接体现。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国企管理者缺乏创造合法收益的能力,便将精力集中于权力争夺,通过掌控权力获取控制权收益,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内耗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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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丁敏被查并非孤例,而是国企反腐向纵深推进的必然结果。要破解“争权逐利”“靠山吃山”的乱象,不能仅停留在个案查处,更需从根源上发力:既要厘清国企行政化与市场化的边界,通过产权改革让管理者收益与企业绩效合法挂钩,减少灰色利益诱惑;更要强化刚性监督,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让“三会”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同时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让权力运行全程阳光化。唯有如此,才能让国企回归服务公共利益的本源,让权力不再成为个人逐利的工具,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编稿:刘姐丨审核: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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