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引发全网愤怒:男子邓某得知中度精神发育迟缓的妻子赵某被强奸后报警,却因妻子一句"对方没给钱"觉得丢人想撤案,出警民警张某不仅示意其撤案,还隐瞒警情未依法处置。一年后,嫌疑人丁某再次性侵赵某,而28岁的张某因玩忽职守罪获刑,还被"双开"断送职业生涯。本案不仅暴露了执法中的失职问题,更普及了"与智障人士发生关系即构成强奸"等关键法律常识,值得每个人警醒。
一、荒唐撤案:妻子一句"没给钱",民警竟让受害者撤案?
这事要从2023年4月30日说起,安徽萧县的邓某突然接到妻子赵某的哭诉,说自己被同村男子丁某强奸了。邓某一听就火了,二话不说直接打了110报警——换谁遇到这种事,都会第一时间找警察主持公道对吧?
很快,28岁的民警张某带着3名辅警赶到了邓某家。可就在了解情况的时候,让人哭笑不得又气愤的一幕发生了:赵某因为精神发育迟缓,表达不清楚,竟然对着民警说"他没给钱,你们把他抓回来给钱"。邓某一听这话,脸唰地就红了,觉得特别丢人,当场就反悔了,说不想报警了,想撤案。
按理说,民警作为专业执法人员,这时候该清醒啊!可张某的操作让人看不懂:他居然真的示意邓某打电话撤案,还在事后跟指挥中心说"经了解,根本没发生强奸这回事"。更过分的是,他既没向领导汇报这个警情,也没按规定把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就这么把一桩可能的强奸案给"压下去"了。
邓某可能觉得丢人的事解决了,可他不知道,这个荒唐的决定,给妻子埋下了更大的隐患。而民警张某更没想到,自己这一时的"顺水人情",会酿成大错,把自己的前途也搭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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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科普:这两个关键点,90%的人可能都搞错了!
很多网友看了这事儿会问:邓某想撤案就能撤吗?丁某的行为真的构成强奸吗?今天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这两个法律常识太重要了!
第一:强奸罪是"公诉案",不是受害者想撤就能撤的!
可能有人觉得,这是夫妻之间的事,受害者家属不想追究了,警察就不用管了。大错特错!咱们国家的刑事案件分两种,一种是"自诉案",比如小打小闹的侮辱诽谤,受害者不告法院就不管;但像强奸、抢劫这种严重犯罪,属于"公诉案",也就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来起诉,不管受害者愿不愿意追究,只要构成犯罪,国家就得管!
简单说,邓某就算再觉得丢人,也没有权利撤回强奸案的报警。民警张某作为执法人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规定,可他还是让邓某撤案,这本身就是严重的失职。
第二:跟智障人士发生关系,不管同不同意都算强奸!
这一点必须重点强调!赵某经鉴定是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属于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人。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是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发生性关系。而这里的"其他手段",就包括利用他人"不知反抗"的状态。
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说了,对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的,要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丁某明知赵某智力有问题,还跟她发生关系,不管赵某有没有反抗、有没有说"同意",都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而且因为受害者是残疾人,还得加重处罚!
张某在现场已经知道赵某精神有问题,也了解到丁某可能实施了性侵,却故意隐瞒不处理,这已经不是"不懂法",而是"知法犯法"了。
三、悲剧重演:一年后再遭性侵,民警终究难逃法网!
张某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可逍遥法外的丁某,却没打算收手。因为第一次作案没被追究,丁某的胆子越来越大。时隔一年多,他再次找到赵某,又一次对她实施了性侵!
这一次,邓某再也不敢隐瞒了,再次报警。警方立案调查后,不仅很快抓获了丁某,也顺藤摸瓜查出了一年前那次被"压下去"的警情。这时候,民警张某的失职行为彻底暴露在阳光下。
2025年6月,检方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张某立案调查。面对证据,张某选择了坦白,也认罪认罚。9月份,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张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被害人再次遭受侵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考虑到他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可能有人觉得"判得轻",但更严重的后果还在后面!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4条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4条,公职人员只要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缓刑),就得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也就是说,28岁的张某,本来前途光明的警察生涯,就因为这一次的失职彻底泡汤了,一辈子都背着"罪犯"的污点。
而等待丁某的,更是法律的严惩。他两次性侵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的残疾人,属于"情节恶劣",根据《刑法》第236条,大概率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还要从重处罚!
网友热议:愤怒之外,更多是对执法者的期待!
这事儿曝光后,网友们炸了锅,评论区全是愤怒和不解:
- "这民警是来当警察的还是来当和事佬的?拿法律当儿戏,拿受害者的安全当赌注!"
- "最心疼那个智障女子,她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要遭受两次伤害,执法者的失职才是最大的恶!"
- "28岁就被双开,纯属活该!如果第一次就依法处理,哪来的第二次伤害?"
- "科普太重要了!原来跟智障人士发生关系就算强奸,还有公诉案不能随便撤,这些常识真该让所有人都知道!"
- "判缓刑是不是太轻了?这种失职导致二次伤害的,就该重罚,给所有执法者敲警钟!"
结论:执法者的底线,就是普通人的安全线!
这起案件真的让人又气愤又唏嘘。28岁的张某,本来是守护正义的民警,却因为一时的"糊涂",既让受害者遭受了二次伤害,也毁了自己的人生;邓某因为一时的"丢人",差点让罪犯逍遥法外;而最无辜的赵某,因为智力缺陷,成了整个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
这件事也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两个醒:一是法律常识不能少,知道"与智障人士发生关系即构成强奸"、"公诉案不能私了",才能在遇到问题时正确维权;二是执法者的责任重千钧,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保护人民的,不是用来"做人情"的。如果每个执法者都能守住底线,严格依法办事,很多悲剧根本就不会发生。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张某的判决合理吗?对于保护智障等弱势群体,你觉得还能做些什么?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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