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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湖南税务”公众号公布一起涉票金额高达2.6亿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刘某是武汉RQ生物公司(化名)的实际控制人,在新冠疫情期间从事病毒检测相关业务。2021年,随着公司业务量骤然膨胀,为了偷逃税款,刘某找到中间人陈某,以开票金额4%的“服务费”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其目的是通过虚增公司成本以偷逃企业所得税。
中间人陈某在接到刘某的“业务”后,四处寻找无需成本即可开票、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工业园区,以便成立新公司承接刘某的“业务”。最后,陈某通过另一名中间人,找到了涟源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唐某某,唐某某又找到了涟源市某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的谢某某,利用他人身份在涟源市成立大量新公司。
几番勾结下,形成了“刘某(受票方)——陈某(中间人)——刘某甲(中间人)——唐某某(税务工作人员)——谢某某(中介)”的五层利益链条,几人根据各自在这个虚开网络中扮演的角色,分别赚取“服务费”“介绍费”和“代理费”。
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该虚开团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在涟源市注册成立了29家企业,向RQ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4份,价税合计2.6亿元。
由于有税务部门“内鬼”的“指点”,其虚开行为具备一定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开票公司不仅会将“货款”打入RQ公司得的对公账户,而且编制了大量的虚假物流单据,从而在表面上做到了“三流合一”。
不过,在税务部门的大数据稽查下,这些伪装很快露出了马脚。专案组通过调取武汉RQ生物公司的银行流水和相关物流凭证,发现该公司支付的所谓“货款”资金,在经过多层转账、拆分后,最终又回流到了RQ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及其关联人员控制的企业账户中,形成了一个资金回流闭环。
同时,专案组通过物流数据查询发现,平台上查到的物流信息与RQ公司提供的单据不一致,经查是收买了相关物流公司,通过篡改单据的方式为武汉RQ生物公司提供了虚假的物流单据。
2025年9月,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某等7名涉案人员,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54.82万元的决定,并对陈某、刘某甲、唐某某三人提起刑事诉讼。同时,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武汉RQ生物公司立案检查。
相关资料显示,涉案的武汉RQ生物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营体外诊断试剂和临床诊断用关键原材料研发生产。成立之初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直到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其业务量实现爆发式增长,赚得盆满钵满。
仅从该公司主动虚受2.6亿元增值税发票来看,其在疫情期间赚取的利润恐怕是个天文数字。然而,在“大发疫情财”的同时,RQ生物公司的老板居然连国家税收都不愿意依法缴纳,反而主动寻求虚受发票,大肆偷税漏税。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测算,仅虚增2.6亿元成本一项,偷逃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就高达6500万元。
三年疫情期间,大多数生物医药企业坚守法治底线,加大研发投入,为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但是也的确有RQ生物这样的公司在获取暴利后,选择通过虚开发票偷逃税款,这种“富而忘义”的行为,不仅辜负了社会期待,更破坏了市场公平。
少数企业借疫情之“机”大发“国难财”,大肆进行违法利益输送、违规攫取暴利、乃至偷税漏税,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后疫情时代”经济恢复增长的压力。
建议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的联合检查稽查,对于这些滥发“国难财”的不良企业,乃至涉及到相关职能部门腐败问题的,予以严厉打击查处。
RQ生物公司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案例,也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企图通过虚构业务、虚假开票等形式逃避税收义务,无论伪装得多么巧妙,也必然难逃法网。
也只有严厉打击各类偷税漏税行为,才能让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让市场充满活力、秩序井然;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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