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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遂平县看守所地址:遂平县希望大道与京港线交叉口向北1.5公里转向东800米路北。
▼导航:遂平县监管场所接待服务大厅
▼乘车路线:遂平县客运总站乘坐遂平6路公交车到遂周路灈阳大道路口站下车转乘遂平2路公交车到奎旺河桥南站下车,向西步行3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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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如何区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发现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有关制作、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行为,经监管部门责令其删除信息,其拒不改正,则有可能同时构成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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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与客观方面,拒不履行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客观方面,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设置有行政前置,未经监管部门的“责令改正”则不可能成立该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则没有这一限制,只要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即有可能构成该罪。
因此在判断行为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还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时,应重点判断行为主体与客观方面。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他人发布违法犯罪信息,接到监管部门的责令改正通知后仍不改正,从形式上看同时符合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构成前罪不言自明,构成后罪是因为可将该行为理解为以不作为方式帮助的形式为他人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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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质上,两罪具有不同的归责模式。在信息网络犯罪中,确定信息的来源或发布者,是归责的重要基点。从网络传播技术角度来看,网络内容提供者通过选取、修改、删减可以直接控制其提供的内容,所以应当对其提供的内容负全部责任即实行犯责任。其它类型如提供存储、缓存、网络接入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内容提供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应承担不作为犯或帮助犯的责任。之所以承担不作为犯的责任,是因为对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而言,网络平台、网络技术等本身就存在着被滥用的风险,极易滋生违法犯罪的信息,属于危险源。在网络社会中,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危险源的监督,产生了保护他人法益不受来源于自己控制领域的危险威胁的义务。【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可以为羁押在遂平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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