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晚间,龙洲股份(002682)发布两则公告,披露其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中汽宏远”)因买卖合同纠纷涉两起重大诉讼。中汽宏远为两起诉讼的被告方,原告分别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赔偿故障车辆停运损失合计约4.31亿元。
2018年10月,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向被告中汽宏远采购配置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250辆、422辆。合同约定动力电池质保期为8年。上述纯电动公交车交付后,自2021年1月起,车辆陆续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或者异常衰减情况,并导致车辆大面积停运。
据今年1月的公告,中汽宏远于2018年和2019年先后销售给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东莞滨海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共1196辆搭载微宏公司的锰酸锂快充动力电池的宏远牌纯电动公交车,车辆合同总金额93373.72万元。上述车辆因出现动力电池故障,已导致938辆公交车陆续停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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