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养犬家庭数量不断攀升,犬只扰民、伤人以及随地排泄等问题也愈发突出。不过,随着 2026 年 1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以及武汉、钦州等地养犬管理条例的同步实施,我国养犬管理将迈入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这一系列新规究竟有哪些要点,又将对养犬人和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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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遛狗不牵绳的行为性质从一般违规提升到了违法层面,并且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标准。根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动物伤害他人的,将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还会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不仅新增了行政拘留责任,还明确指出行政处罚并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这大大强化了养犬人的安全管理义务。这意味着养犬人再也不能对遛狗不牵绳的行为掉以轻心,否则将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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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国家对养犬管理的法律调整,武汉、钦州等多地纷纷出台地方性养犬管理条例,均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这些条例明确了养犬行为准则,简单概括为 “五要五禁止”。“五要” 即遛犬要牵绳(1.5 米以内,不可伸缩)、要避让行人、要及时清理粪便、要定期免疫、要登记上牌;“五禁止” 包括禁止在禁养区域养犬、遛犬,禁止驱使犬只攻击他人,禁止放任犬只扰民,禁止遗弃犬只。钦州市的规定更为具体,要求个人养犬每户不超过 2 只,禁止饲养危险犬只,还强制要求养犬登记以及犬只必须接种狂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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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条例对携犬外出行为也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携犬乘坐电梯时,需避开高峰时段,并采取为犬只佩戴嘴套、怀抱犬只或装入犬袋等安全措施;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要事先征得驾驶员及同乘人员同意;对于犬只排泄物,养犬人需即时清除,以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此外,法规还明确划定了禁止携犬进入的场所,像国家机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都在禁止之列。
在新规正式实施前,深圳市就已有居民因遛狗未束犬链被处以 500 元罚款。2025 年 9 月 19 日,当事人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一小区消防梯处,携带犬只户外活动时未束犬链。辖区街道办事处认定该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经立案调查后,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 5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案例充分表明,即便在新规正式落地前,各地已在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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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备受关注的犬只伤人问题,新法规也明确了养犬人的责任。以武汉市为例,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同时,养犬人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留检场所,不得隐匿、转移犬只。对于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直至捕杀。这些规定为犬只伤人事件提供了清晰的处理指南,进一步强化了养犬人的管理责任。
随着新规落地,社区网格员老张的工作手册里多了一本《养犬管理巡查记录表》。每天清晨,他总会在遛狗高峰时段带着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出现在小区花园,记录本上密密麻麻记着"7栋王阿姨牵绳规范""3单元小柯未及时清理犬粪"等巡查情况。这种"柔性执法+精准普法"的模式正在全国推广——上海部分街道开设了"养犬人课堂",兽医专家现场演示如何正确佩戴牵引绳;成都社区志愿者发明了"粪便清理提醒卡",用卡通图案引导居民养成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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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规执行过程中也涌现出暖心事。南京某小区设置了共享"文明养犬补给站",提供免费拾便袋和消毒液;深圳宠物医院推出"新手养犬合规包",包含符合国标的牵引绳、夜光项圈和电子养犬手册。正如法学专家李教授所说:"立法的温度体现在既要划定红线,也要搭建便民服务的桥梁。"
这场关乎城市文明的变革正在证明:当法律长出牙齿,当科技插上翅膀,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就能找到最大公约数。养犬新规的出台,旨在引导养犬人文明养犬,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各位养犬人士,你们对这些新规有什么看法?准备如何调整自己的养犬行为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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