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5年11月26日上午9时召开2025年第35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股份”)的上会事项。
据悉,永大股份专业从事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领域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形成以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为主的非标压力容器产品体系。公司在煤化工及石油炼化等领域为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烯烃、乙烯、PDH、环氧乙烷、苯酚丙酮、双酚A、苯乙烯、环己酮、己内酰胺、PTA、BDO、EVA、双氧水等装置领域提供了大量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据招股书显示,永大股份拟在北交所募集资金45,781.02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永大股份还存在以下疑点,收入和利润变化不匹配,光伏领域收入遭“滑铁卢”;产能尚未饱和,成倍扩产恐难消化;典型家族企业,关联交易或存遗漏。
01
收入和利润变化不匹配,光伏领域收入遭“滑铁卢”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永大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9,558.81万元、71,223.82万元、81,933.17万元、32,078.1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240.37万元、13,070.11万元、10,671.93万元、7,125.14万元。
从数据上来看,在2022年-2024年中,公司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是净利润在2024年却出现了下滑。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领域。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领域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9,493.72万元、2,560.91万元、15,625.06万元与631.8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2%、3.62%、19.14%、1.98%。可以看出,公司光伏领域收入可谓是呈现“过山车”式的情形,虽然公司光伏领域收入在2023年大幅下滑后在2024年实现反弹,但是在2025年开始又开始出现了大幅下滑。而永大股份问询函显示,2025年1-6月,公司产品在光伏领域的新增订单金额为0元。
此外,永大股份招股书还显示,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6,100.68万元,同比变动比例为-25.16%,公司净利润为7,041.77万元,同比分别变动比例为-3.34%,公司在2025年前三个季度中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出现下滑。另外,公司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0,000.00万元至75,00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14.56%至-8.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1,300.00万元至13,00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5.89%至21.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0,000.00万元至12,00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6.57%至12.12%。以此来看,公司2025年的业绩并不乐观。
02
产能尚未饱和,成倍扩产恐难消化
据招股书显示,压力容器设备为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不同订单对设备的种类、材质、规格、结构复杂程度、生产工艺和加工精度等方面的要求差异较大,因此公司根据生产场地面积、员工人数、机器设备加工能力,设计年产能为25,000吨,同时具有一定的弹性。
报告期各期,永大股份产能分别为25,000吨、25,000吨、25,000吨、12,500.00吨,产量分别为21,096.39吨、26,659.08吨、20,956.89吨、11,593.30吨,对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4.39%、106.64%吨、83.83%、92.75%。可以看出,报告期内仅仅只有在2023年的产能利用率实现了饱和,之后便呈现下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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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于永大股份招股书)
永大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据招股书显示,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如东,建设内容为在如东县洋口港临港工业区内新建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为59,10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压力容器30,000吨/年的生产能力。
综上来看,永大股份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现有产能的一倍多,而且公司在2024年和2025年1-6月的产能利用率都尚未饱和,还有就是2025年公司收入还将呈现下降的情形。试问在此情形下,公司成倍扩产是否合理,新增产能有是否能够及时消化呢?
03
典型家族企业,关联交易或存遗漏
本次发行前,李昌哲持有公司8,600.00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61.62%,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昌哲之子李进持有公司1,080.00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7.74%;李进配偶顾秀红持有公司2,400.00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7.20%。李昌哲、顾秀红和李进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2,080.00万股,合计直接持股比例为86.56%。以此来看,永大股份属于一家家族企业。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含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
据招股书显示,陈汉炎和李澜均为为李昌哲之子、李进之兄,李澜,李新星为陈汉炎之子,也是李昌哲之孙、李进之侄子。因此陈汉炎、李澜、李新星均为永大股份关联自然人。报告期内,陈汉炎担任公司采购部部长,李澜和李新星担任公司商务部经理。
从上述陈汉炎、李澜、李新星三人职位来看,三人均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成员。但是三人作为永大股份员工均按月在公司领取薪酬。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方交易包括接受和提供劳务。然而永大股份招股书“关联交易”处却仅仅披露了报告期内向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支付的薪酬,并未披露公司向其他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的任何信息,永大股份此举或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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